任何文化的发生,都有其特定的先决条件,文化的产生与形成,是由人(类)沿着其必须选择(理性或者无奈的理性)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而形成的。为此,文化功能学派的创建者马林诺夫斯基先生认为,任何文化都是有“功能”的。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我们试以作为“类”的“农民文化”的形成看讨论。
想起这一问题,是有一次在海南调研时,一个朋友问的问题:“为什么农民一开始城市的生活,就失去了他们淳朴和善良的一面?”“同时,我观察了一些进城做生意的农民,好像在失去淳朴的同时,他们身上的狭隘、自私、短视、急功近利等特点也好像减少了很多。一些农民企业家,如果你不知道他的背景,很难把他和农民联系到一起。”
如果我们把“狭隘、自私、短视、急功近利”这些东西视为农民“类”文化的一些负面内涵的话(这里不讲正面的),那么,我们需要研究的是,在中国农民身上,这些“文化”是怎样形成的。在中国古代,自有阶层社会以来,中国的农民就没有得到任何来自统治者的支持和帮助,他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种田、纳税、负劳役、负兵役······在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他劳作一生可能尚不得温饱,还要随时面临来自各方强势力量的威胁乃至侵害。在生产力极为不发达的情况下,在不断的天灾人祸面前,在无法从统治者那里得到任何许诺和保障的情况下,农民从生活中得到了一个基本的“结论”:抓住眼前的东西!抓住那怕是极小的利益!抓住能够看得见的东西!未来不可预知,看眼前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可以看看,这些“理念”是否就是作为“类”的“农民文化”的核心?杜威在《确定性的寻求》一书中说过:“人生活在危险的世界之中,便不得不寻求安全。”以此类推,我们可以看到,农民生活在危险的和对未来充满不确定性之中,他随时都要增强自己对未来的确定性,他无法从统治者那里得到这种东西,于是就只好自己来做:抓住眼前的利益!由此,我们所谓的“狭隘、自私、短视、急功近利”的负面农民文化由此而生。当然,“多子多福”也是农民为了确定性的寻求而采取的行动。国家不给我养老,我就养儿防老吧!
文化学家说,文化是人类行动的结果。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洛克认为,快乐和痛苦是道德的大教师,自然使人期望幸福、避免悲惨,这是影响人类行动的自然倾向或自然原理。从上述关于农民文化的简单推导中我们可以清除地看到:文化的发生与发展,与人类“实际”的生活和工作状态息息相关,正是为了自己追求“确定性”的、最好是“幸福的”未来,人类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外部的环境,“理性地”选择了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包括行为模式与视为模式。长此以往,族群的后辈在代际传递之中得到了前辈关于如何生存的知识,这些生存的必要“知识”,就演变成为了“文化”。观察任何族群的文化,都可以由此开始。
从作为“类”的“农民文化”看文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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