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亲身经历,我真不敢相信,零钱会遇到如此尴尬,零钱会花不出去,难道零钱不是钱?
我是乡镇的一名老师,家住在城里,上下班都要坐乡镇的班车。一次,我上了去镇上的一辆班车,当时身上没有整钱,伍元的(去镇上的车票就是伍元)或大于伍元的,只有四个一元的、一个伍角的和五个一角的。当我将钱交给售票员买票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售票员居然对我说不要那零散的一元钱,我说我没有整钱了,售票员说:“谁说你没有,你包里一定有,不然看看”岂有此理,我的包能随便给你看吗?我问,为何拒收零钱?售货员:“别人也不想要,我如何找给别人,再说你不也是不要吗?不然为何给我?”我靠。“我是用零钱来买票的,怎么是不要呢?否则我怎么会有零钱?” 售货员:“你是老师,我讲不过你”真是扯淡,“我花钱买票与是不是老师有什么关系?”售货员:“你不坐就下去”我靠,“我又不是不买票,你提供服务,我花钱买服务,你怎么能随便叫我下去,谁给你这个权力的?”再说,我如果真得下去了,不就是认输了吗?那她还不得意死?况且这条路上的班车是“大伙同”——大集体,我下了就别想再坐别的车,那我怎么能顺利的去镇上,又怎么去上我的课?我们就这样僵持着,这时,边上的一位朋友打圆场了,两位不要争了,这位老师,我用一元整钱换你的零钱好吗?于是,我用换来的钱买了车票。我应该感谢那位朋友,帮我解了围,可是我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零钱、破旧钱都是钱,只要不是假钱都是法定流通的,拒收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在此,我想对那些提供垄断服务的人说,不能为了自己的方便,就为难别人,不给别人方便,甚至于置法律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