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把整个公务员队伍分为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
领导成员指的是一个单位班子成员,此外应该就是非领导成员了。
公务员:在国外,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不尽一致。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国的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1.指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中从事普通事务性工作的人员。
徐迟《精神分析》:“此刻时间虽然还早,已经有公务人员和学生们到街头来了,因为政府机关和学校今天都放了假。” 巴金《寒夜》一:“这是住在他隔壁的公务员张先生 ,手里还抱着两岁的男孩。”
2.指在机关团体做勤杂工作的人员。
韦君宜《忆郭小川写诗》:“原来的机关公务员、司机、木工等向来不大读诗的都跑去看这首诗。”
3.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在现代人眼中,公务员就是:拿着高薪,坐在办公室喊:“我好累!”,然后享受带薪休假的一个群体。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如人事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包括7大类:全国及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成员、政协成员、检查机关、民主党派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各级领导。
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
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做客人民议事厅时谈到,《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有三大亮点:开启了分类管理制度;创设了职位聘任制;明确了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第一,开启分类管理制度存在两个层面,政治层面和管理层面。宋世明分析说,在政治层面,把整个公务员队伍分为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中国公务员的权力来自两个,一个是选任制,一个是委任制,第二,权力的接受者必须对权力的来源负责,选任制公务员应该对选民负责,委任制对委任部门负责。比如说现在《公务员法》出台的一个配套法规,有一部分领导成员实行任期制,委任制公务员就没有这个麻烦,这是在政治层面。
在管理层面,《公务员法》明确点了四类:一、综合管理类,二、专业技术类、三、行政执法类、四、法官检察官类,这个类别的划分是在微观管理层面,不是在政治层面,这跟过去相比是一个大的变化。
第二,创设了职位聘任制是个突破,可以解决一些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的职位,在一定意义上实现公务员能进能出的弹性制。从历史来看,绝大部分国家在建立公务员制度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公务员都是常任制,现在来统计,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也是常任制,这个制度容易带来一个弊端,就是公务员难以退出的问题。这样可以美国有一个专家,描述美国的公务员制度,说美国的公务员就像钢铁里的一个钉子,拔出来艰难,怎么让它不艰难呢?创设职位聘任制,让公务员能进能出。
第三,明确了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宋世明说,从1993年到2005间,公务员的收入领域存在着突出矛盾,同一级政府不同的部门公务员的收入不一样,工资不阳光。宋世明强调,公务员必须吃皇粮。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突出的矛盾必须解决,公务员的工资必须法定化,实现公务员阳光工资和阳光经济补贴。中国人大新闻网
…………………………………………
关于做好全县科级领导干部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富平县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公务员考核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2007年度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办法
各乡镇,县委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以及因机构改革归口相关部门管理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统一考核,同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一并进行。部门下属单位由各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副科级以上干部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序列其他人员由各乡镇、各部门成立考核委员会,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对现有人员进行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
二、考核的原则、内容、等次及标准
1、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其中:对领导干部,重点从五个方面考核:一是思想政治素质;二是组织领导能力;三是工作作风;四是工作实绩;五是廉洁自律。
3、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标准参照公务员考核等次基本标准。
三、等次名额
1、优秀等次名额: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相对应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2、其他等次没有名额限制。
四、考核的基本程序
1、县委统一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1)召开民主测评大会。
(2)对领导干部200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3)县委组织部根据民意测评、实绩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审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通知各有关单位。
2、其他人员考核的程序:
(1)被考核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4)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6)将考核书面总结材料和考核结果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核。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08年元月7日至元月14日):各单位领取考核文件,制定考核方案。
2、考核阶段(2008年元月14日至2月5日):各单位组织考核。
3、审核阶段(2008年2月13日至2月20日):各单位上报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情况汇总表等。
六、具体问题处理办法
1、任职不满半年、离岗学习、因病请假的领导干部均列入考核范围。对已立案的领导干部不列入考核范围。
2、退二线的领导干部不列入考核范围,由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平时工作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4、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5、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6、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7、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⑴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⑵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8、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9、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具体问题处理办法参照执行。
七、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单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切忌走过场。
2、要客观公正,严格考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进行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杜绝考核结果失真现象的发生。
3、要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表填写要整齐、规范、完整、准确,现实表现一栏由本人填写,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及主要实绩。县委统一考核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在考核结果反馈后填写。
4、县委统一考核的领导干部要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于全县200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交县委考核组。各乡镇政府副职的述职述廉报告,由乡镇长审签。其他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由党委书记审签。部门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5、县委未统一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也要形成述职述廉报告。副职的述职述廉报告由正职审签,正职的述职述廉报告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述职述廉报告由各主管部门在上报下属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时,一并上报县委组织部。
附:
1、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中共富平县委组织部
2008年1月14日
引自http://dj.sxfp.com/news.asp?id=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