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委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


  
  面对愈演愈烈的银行卡犯罪活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四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央行会同公安部,协调银监会、工商总局及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的力量和资源,共同成立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办公室,将打击信用卡犯罪行动再度升级。与以往关于加强银行卡管理文件不同,这次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关于外包规定。明确发卡机构不得将信用卡发卡营销业务外包,禁止单位代办信用卡。二是转账金额。持卡人开通电话转账、ATM转账的,每日每卡转出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未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的持卡人,其网上转账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每日累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三是临时措施。对有疑似套现、欺诈行为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可采取临时锁定交易等措施。四是法治建设。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要尽快制定《银行卡条例》,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出台有关信用卡套现的司法解释。五是关于银联。文件第五部分,即“提高中国银联防风险服务水平”中,要求建立和完善银行卡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