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没捐款、捐了多少,都应该是有凭据的,直接出示证据,谣言(假如是谣言)不就不攻自破了吗?身正不怕影子歪,别说区区四个“咬余专业户”了,再多几个又何妨?作为每每以教化国人的大师面目示人的余先生,总不会连这点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吧?
此前,昆明市警方证实,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因此,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4日晚,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再次向媒体通报,通过调查,公安机关在处置小学女生“卖淫案”中,存在着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引发与当事人的冲突。但现在,为何却把调查又转移到了“处女鉴定”上呢?处女膜并非是认定卖淫与否的惟一依据,纠缠这个有多大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