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被告人A “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如何量刑?
作者:礼泽洲 来源:礼泽洲文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A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法院经审理一般会认为,被告人A与被害人B厮打过程中,用刀将其扎伤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害人B在引起此次厮打的原由中有较大过错,被告人A具有自首情节,结合本案案情,对被告人A予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A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