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人们仍然惊叹于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1亿多元,其中一次性就收受贿赂款8000万元,创造了中国单笔受贿金额之最的时候,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单笔受贿1.6亿元的消息被披露。
据《法制周刊-e法网》一篇题为《陈同海贪腐内幕:单笔受贿1.6亿元系建国来之最》的文章介绍,陈同海在任时,平均每天挥霍的公款为4万元人民币;其受贿金额接近2亿元,单笔最高受贿金额达1.6亿元,创建国以来单笔受贿金额之最。
姜人杰单笔受贿款高达8000万元的新记录被披露是在去年10月份,是由南京市司法部门首先发布,此时的陈同海已经失去人生自由一年多了。事隔不到一年的时间,单笔受贿8000万的记录被陈同海打破,而且将这个记录成倍地提高,让我们看到了贪官的贪婪,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在姜人杰之前,单笔受贿额最高记录应该是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了,胡星在2004年曾一次性收取某公司3200万元好处费。
纵观这些不断刷新受贿额单笔记录的贪官,就其涉案金额而言,都应该是必死无疑,而他们最终命运却各有不同。胡星潜逃至国外后,经规劝自愿回国,主动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法院认定其行为为自动投案和自首,最终仅被判无期徒刑。陈同海因主动退还赃款、有自首情节、并有检举揭发他人等立功表现,而酌情给予从宽处理;因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良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有悔罪表现,被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最终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只有那位不是最多,也不是最少的姜人杰,虽然也检举揭发了不少人,认罪态度也还不错,但最终还是被判处了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次法院对陈同海的一审判决出来后,受到了广大网民的质疑,陈同海能获得免死金牌,对今后的国企高管确实失去了威慑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怂恿国企高管犯罪的作用。
近20年来,中国的腐败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贪官职务越来越高、涉案人数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窝案”更成为一种特色。中国的腐败现象,不下重药恐难以根治了。
从姜人杰单笔受贿8000万,到陈同海单笔受贿1.6亿元,消息披露仅事隔9个月。我在想,这单笔受贿1.6亿的新记录,究竟能保持多长时间?
或许有人已经破了陈同海的记录,只是尚未被查处;或者已经被查处,只是尚未公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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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海贪腐内幕:单笔受贿1.6亿元系建国来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