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罪恶都叫侵权


    所有的罪恶都叫侵权。

在有彼此权益之分、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的社会里,如果个体与个体之间能够相互尊重对方的私权,这将是一个和谐的社会。相反,如果一个体做了他无权做的事情,说了他没资格说的话,干涉侵犯了另一个体的权益,行为超越了自己的权限,这就是“越权”。

在“私权”存在的社会里,私权外部的领地无外乎有两种:他人的“私权”,以及“公权”。也就是说,所有权领地只有“公”与“私”两种类型,没有中间地带。因此,越权就必然侵权,要么侵犯其他个体的私权,要么侵犯公权。同样,公权超越自己的权力范围,同样是侵权——侵犯私权。

侵权就是一种恶,一种罪。公权仗势欺人侵犯私权是一种恶与罪,同样,私权不择手段侵犯公权也是一种恶与罪。

自古以来,人们对于公与私的权限有着基于价值观的道义上的划分。从一开始的公权之上的公社式社会变成了私权无所不及的私有制社会,再到如今公私并存并强调公私分明。

所谓的计划经济时代里,主导的价值观是大公无私,公权至上,结果往往是以公代私,造成公权力严重侵犯私权力的现象。而今,完全的市场经济则试图以私代公。在利益集团的贪婪之下,在主流经济学家的鼓噪之中,在民众私权长期被压制后的反弹之下,民进国退,私进公退,该退的顺势而为地退了,不该退的也在“改革”的激流当中勇退了,一切尚且属“公”的东西都被私欲所紧紧盯着,以图瓜而分之而后快。

在对民进国退的欢宴中,不明就里的普通百姓就像一只脚踏进赌场的赌徒一样梦想着自己就是那个欢宴上的饱餐者,幻想着自己就是“民进”中的那个“民”的一员,最终的结果只是少数人借着民进国退把“公”悄然无息地变成了他自己的“私”,国资变成了家产。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化公为私、以权谋私往往是在维护公权的口号下进行的。

两者的共同特征都是“越权”,即“侵权”,都是罪恶的起源。无视公共利益的存在而肆意侵占是一种错误,无视私权存在而任意剥夺限制也是一种错误。一种错误对另一种错误的取代并不能使之变成正确。完全计划错了,不等于完全市场就对了。

 

强调私权的人往往爱以“公民”自称,要行使公民权力。但是,没有公权,也就没有公民。

如果多数人强调的私权仅仅是他自己的私权,而缺乏对他人私权的尊重,那就势必形成一个强调私权之上却又私权屡屡受到侵权冲突不断的社会。

有人把无私的社会描绘成乌托邦的天堂,有人则把无政府的社会比作极乐世界。如此看来,乌托邦也好,极乐世界也罢,不过都是一个罪恶的世界。鼓吹极端的权力结构,也就是鼓吹犯罪。

和谐的社会必是一个互不侵权的社会,公与私各安其所,私与私相互尊重。人既要有稳定安全的生存基础,也要有能够自由发展的空间。

在关乎人之生存的必要需求领域是宜公不宜私。认为市场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想法极其幼稚,有这种主张的人实际上并不在乎其它个体的状态,只是想建立一个自己能够自由而无限制地敛聚财富的制度环境。

而涉及必要需求之外的非必要需求领域则是宜私不宜公。千万不要相信公权之下的完美福利社会,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口号是空虚的政治宣传,没有任何一个政府可以做得到。其结果是因为公权力的无能为力而不得不对民众个人的非必要需求加以严格限制,最终实质上将是剥夺个人必要需求满足之后的自由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