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成功关键在防范风险


消费金融公司成功关键在防范风险

 

     中国银监会13日宣布,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银监会将对此类机构采取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成功后再进行推广(8月13日 新华网)。

    银监会从2007年底开始对国内外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今年5月出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经过三个多月对各方意见的讨论、评估论证后,现在正式发布了《试点办法》,并确定了试点地区。这标志着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国消费金融业务正式启动。

     消费金融是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拟试点设立的专业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设立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此类专业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优势。

    消费金融以及经营消费金融的专门金融机构在美国、欧洲以及日本地区都是比较成熟的金融业务,也有非常成功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消费金融以及经营消费金融的专门金融机构对发达的西方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特别适应和满足了西方国家百姓负债消费、透支消费、超前消费的消费习惯。这种金融模式以贷款小额、分散、无需抵押担保、快捷方便丰富了金融市场品种和信用借贷形式,满足了购买家用电器、婚丧嫁娶以及耐用消费品等小额消费资金一时不足群体的金融需要。这种金融消费模式给经营这类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了新的资产业务拓展空间,拓展了新的赢利点。这种金融消费模式客观上促进了社会商品消费的提升,进而通过提升消费拉动了整个经济的发展。消费金融在美欧是一个三赢的效果。这是这项业务能够发展壮大的内在原因和动力。

     目前,中国经济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消费这驾马车一直启动不起来,特别是在金融危机阶段急需消费启动来替代外需下降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时期。从满足百姓金融消费的角度看,中国金融服务百姓购买消费品不足。大型银行一般都在做批发性大公司、垄断性企业大额贷款业务,额度小的临时性消费金融看不到眼里;股份制银行消费贷款一般主要是住房和汽车大额消费金融;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个人小额消费主要是通过发行信用卡实现,而信用卡受授信额度限制,把一部分消费者拒之了门外。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正好填补了这部分空白。消费金融公司开始试水对当前启动居民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成功后再进行推广”,而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有效控制风险。专门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消费金融公司在中国毕竟是一个新事物,无论在消费公司自身管理经验上还是监管部门的监管上都需要探索和摸索。加上,中国有一哄而起的习惯,就决定了风险控制异常重要。笔者认为,风险点在于:能否严格限制住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包括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短期内必须要求消费金融公司用资本金放贷,而不能拆借资金或者向金融家机构贷款;能否限制其贷款扩张或者超过经营范围发放贷款,比如: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以及任由贷款进入股市等;中国的信用环境不十分理想,贷款违约风险较大,当前看,消费金融贷款客户群体为年轻人的小额消费资金不足贷款,从助学贷款违约率很高看,如果消费贷款盲目发放,违约率不会低。

    总之,如果能够很好控制风险,试点就可能成功;如果控制不住风险,成立时间不长、坏账积累不少,乱发信用、催生泡沫、酿就金融风险,那么,必将前功尽弃,把这件好事情扼杀在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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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9-08/13/content_118778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