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媒体,从此一片赞美声


进入2009年以来,从“躲猫猫案”到“少女卖淫案”等一系列事件的不断发生,使原本地处偏僻的云南省时时“媒体关注,记者云集”,掀起了一阵前所未有的“新闻旋风”。但是这阵“风”并没有来得更猛烈,而是被云南官方突然强力叫停。(9月11日《南风窗》)

该文还介绍,日前,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组成的“少女卖淫案”联合调查组,对云南省内四家市场报纸中的三家,以文件下发的形式建议处罚,而且处罚得还相当严厉。

有意思的是,在“躲猫猫”事件中备受网民关注、因在“少女卖淫案”中过分强调涉案少女“是否处女”而失去网民支持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也接受了联合调查组的“谈话提醒”,理由是伍皓“在把握宣传方向、舆论导向方面负有一定领导责任”。云南有关高级官员此前指责其“工作观念过于超前,会把云南引入舆论灾难”。

伍皓作为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本来也可以循规蹈矩地面对这一系列事件,让别人去处理去,可他还是有那么点社会责任,有那么点热情。最主要的,伍皓对官场还不是很熟悉,不太懂官场的“潜规则”,因此也给自己的仕途带来了负面影响。

而对昆明警方的处理建议却“涉及级别很低”,仅对当事的王家桥派出所所长聂天杰及其下属6人做出了处分,辞退了两名巡防人员。调查组虽然也指出了“王家桥派出所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完备、涉案财物监管不规范及弄虚作假应付调查等问题”,但这些违规现象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及当事人应该承担怎样的相应责任,并没有交代。

一个明摆的事实就是,昆明“少女卖淫案”并未抓“现行”,办这样的案子是否有法律依据酒值得商榷。王家桥派出所热衷于查处卖淫嫖娼,缘于罚款可以提成。那么,批准他们提成、刺激他们违规执法的上级部门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这样的处理结果,正如云南省的一名社会学者所说,“对‘说话’的宣传部门和媒体方面的处罚似乎很严,但对‘做事’的警方处罚似乎有点儿戏,调查组认定全部都是基层警察的问题和责任,这很难让公众信服。”

这样的处理结论,将彻底地打消云南媒体舆论监督的功能。

从此,云南媒体将现一片赞美声,云南自此也一定“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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