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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从正面叙述一遍劳动价值论
想要比较正确地理解劳动价值论,首先要理解分子运动论。或者说,如果分子运动论你都不能够理解,物理学不及格,那你索性不要去学劳动价值论好了,或者,你干脆自我感觉良好地宣布劳动价值论荒谬也可以。但是,如果你的智商连分子运动论都理解不了,那还搞什么学问啊? 而理解分子运动论,从什么地方入手呢?首先从下落的雨滴对雨伞的伞而的压力入手。 想象你撑着伞在外面行走,如果天上只掉下一滴雨,这滴雨打到你的伞面上,在击打的一瞬间,你会感到伞面上出现了一个小的冲击力,然后就消失了。当然,这里假设雨滴足够大,不是那种毛毛细雨的小雨滴。 如果天上一段时间正在下稳定的雨量的中到大雨,这个时候,雨滴不断击打在你的雨伞的伞面上,你会感到,伞面的压力是稳定的。这个压力是由许许多多个小雨滴的不断击打而造成的稳定压力。所有这些小雨滴的下落速度,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快,有的慢,由于概率论的中心极限定律的作用,它们是呈正态分布的。正态分布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太快也不太慢,速度适中的雨滴多,而越是特别慢或者特别快的雨滴,数量就越少,但是,都还是存在,甚至速度奇快或者奇慢的雨滴,也是存在的,只不过数量很少罢了。 这些雨滴虽然快慢不同,却有一个平均速度。则击打在你的雨伞上的压力,其实是一个平均的压力,当然,下落的雨滴越多,这个平均的压力就越稳定。如果只有两三滴,或者七八滴雨滴,你是无法体会到稳定的压力的。这个平均的压力的大小,是多少呢?一是雨滴的数目越多,当然是单位时间打在雨伞上的雨滴的数量越多,则压力越大,而雨滴的平均速度越大,压力也越大,这就能够给出一个描述定律的公式了。 大气压强产生的原理,和上面叙述的其实是一样的。一个盒子里,有许多空气分子,可能有多少多少亿个空气分子。这些空气分子都象没头苍蝇似的四处乱飞,有的速度快,有的速度慢。经常两个空气分子会相撞,则改变方向和速度继续乱飞,撞到盒子的内壁,会反弹回来,然后朝其它方向飞去。无数个空气分子的速度,也是服从正态分布的,有快有慢的,什么样的速度都是有的。当这无数多个速度不一样的空气分子不断击打在盒子内壁表面再弹回的时候,就在这些表面上形成了稳定的压力,这个压力和单位体积的空气分子数目成正比,和分子的平均速度成反比。 因此,这个分子运动论的起作用,有一个前提,就是盒子内的空气分子足够多,如果盒子内只有三五个空气分子,则用大气压强这个物理量都是不合适的了,也不会在盒子内壁产生稳定的压力。 这就是统计物理学,它的一切定律成立的前提,就是许多随机现象的产生,造成的平均效应。 而劳动价值论也是一样,它是描述大量现象出现的统计规律的,在这里,参与交易的人,就相当于上面说的空气分子。因此,劳动价值论的成立,就是要参与交易的人数足够地多,总得有几万人以上吧。如果一个村子里,或者说一个社会,总共就只有三个人,那什么劳动价值论也是不成立的,或者说,即使成立,也因为统计量不够,不会“显现”。 我这里说到“参与交易的人数足够地多”,那就不是说社会上的总人数,而是“参与交易的人数”。比如说,有一块钻石,特别大,稀世珍宝,全世界总共只有一个人卖它,只有三个人想买它,参与交易的人数也就是四个人,那什么规律都不会显现的,试验结果的随机性将是很大的。 而劳动价值论要解决的当然是社会上大多数人享用的便宜的大量的商品的规律,对于只有极少数人参与的,与老百姓的生活无关的交易不感兴趣。而一个国家是不是强盛,也不在于一块钻石或者两块宝石什么的,也是大量商品的生产的运动规律。这是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和它的有用性。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提出的,是一个定义,和一个定律。 那么,首先说定义,定义是什么?无非就是规定把什么东西叫什么罢了。比如我给出一个有关女人的漂亮程度的定义是:“将女人的身高,定义为她的漂亮度。”这个定义会有许多人反对,但是,不能够认为定义有什么错误。定义是无所谓错误正确的,如果在我的理论中,始终坚持这个定义,女人的身高就是她的漂亮度,我就没有违反形式逻辑的错误,你也无法攻击说这个定义错误。我是这么叫的,别人不同意,有一种办法,就是不采纳,不接受我的定义,如此而已。但是我在自己写的书中,仍然可以坚持自己的定义,这没有什么错误不错误的。 劳动价值论首先给出了一个对于“价值”这个词的定义。那么,对价值这个词,完全可以一万个有有一万个定义,但是,你可以说你的定义合理,你的定义容易被人接受,他的定义不合理,但是,你无法认为他的定义错误,无所谓错误不错误。 劳动价值论对一件商品的价值的定义是:这件商品生产出来的人时间平均时间。或者,一个人生产出这个商品的平均时间是多少,把这个时间,定义为这件商品的价值。 这个定义和分子运动论中对大气压强的定义的共同之处,就是,它们都是统计定义。如果没有几万人以上生产这种商品,这个定义没有意义。正如,如果一个盒子里没有几亿个空气分子,则对大气压强的定义就没有意义。统计定义,明白?而且,定义是无所谓对错的,认为定义有对错,本身就对科学很无知。 然后,劳动价值论提出了一个定律,这个定律是: 在供求平衡的状态下,一种商品的价格,正好等于它的价值,这里的价值,是上面定义的,这里的价格,是无数次成交价格的平均值,因此,也必须是在不少于几万次以上的交易的地方,它才成立。 那么,对定义有什么可批评的吗?对定律也没有什么可批评的。因为,在物理学的研究中,定律统统都是科学家一拍脑袋瞎猜出来的。例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就是猜出来的。牛顿把世间万物统统测了一遍发现它们都有引力才提出万有引力的吗?根本不是。因此,就是特别武断地猜出来的。 对定律能不能用形式逻辑来进行批判?是不能的。你可以宣布你不相信万有引力,你的形式逻辑也不错。而且,你爱信不信,那信万有引力的人,简单地不理睬你就是了。 真正对定律有威胁的,不是任何批判文章,而是一个精心设计出来的,可以被重复做的科学试验,这个试验和定律的预测明显不符,这才是对定律的真正有的意义的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