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管理的组织与控制——指挥职能(三)
授权的方式与原则
授权是指上级委授给下级一定的权力和责任,使被授权者在授权者的领导、监督 和控制之下,有相应的自主权和行动指挥权,其目的是促进组织目标的层层落实和切实执行。
(二)授权原则
1、合理原则。指通过合理的程序为实现合理的目的而进行正当授权。
2、慎择原则。在授权之前要慎重的选择被授权者。要通过充分的组织考察和各方面素质修养的考核。不能凭印象、不能凭交情关系。
3、适宜原则。授权要掌握“度”,既不能过小,也不能过大,过小,可能压抑下级人员的积极性;过大,就会大权旁落,容易导致组织系统失去控制。
4、责权一致原则。在授权时必须向被授权者明确任务目标即责权范围。以明确职责。
5、信任原则。“疑人不用,疑人不用”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一个组织系统内部所缺乏的往往正是信任问题。
6、可控原则。没有可控性授权就是变相的“弃权”行为。授权者应经常纵观全局的计划进程,对可能出现的偏离目标的局部现象要适时进行协调、监督和调整。
7、考绩原则。授权之后,要注意检查、考核,对实际授权情况作出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评价。帮助下级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计划的执行能力和完成任务的效率程度。(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