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管理的组织与控制——监督与检查(一)
监督的特点内容和形式
监督、检查属于管理的基本职能范畴。实行严密地监督和认真地检查,对于提高管理水平、管理效率和效益,顺利地实现组织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是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严肃、严明规章制度、法纪法规的客观要求。民主化的监督具有预防性、补救性、广泛性、民主性、完善型、促进性的特点。
就企业来说,监督的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职工生产意愿;企业职工是否享有充分的公民基本权利;企业是否按规定政策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利于发挥干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企业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正常;干部、职工的行为、思想是否符合企业规章制度和社会道德规范。
监督是多方面的,上级领导部门对企业的监督,企业内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各环节之间、各工作岗位之间的监督;企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的监督;社会各职能部门及产品用户、消费者的监督。
监督形式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下级对上级的汇报;上级定期对下级的工作报告或述职报告;定期统计、会计报表;定期的检查、考核、评比、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判;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决策、计划的审议、对领导干部的评议、鉴定等;领导者亲临现场调查了解;广博、电视、报道的表彰、批评。另外还有询问、质问、检举、信访、控告等方式。(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