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对社会秩序维持稳定谈点看法。对社会茅盾宜疏不宜堵。这个道理很简单,一般人都懂为什么执政者都不懂?去年的某个会上本人以为将会出台一个,民主进展时间表,那怕10年20年也好,但非常令人失望,不但见不到进程表,反而有高人说了完全相反方向的表态,这是坐失良机,这个进展表的出台一可大大减弱内部的压力,二可在国际上取得更多的话语权。弱化西方世界对中国的外部压力。对这一良机的错失。从历史上看将会是一次极大的政治文明失误。
把维稳作为一切工作的重点。将可能引发更大的不稳定。
从各地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来看,极大部份多是由经济利益所引起,还有部分属政府不公所引起。归纳起来就是把广大的人民群众参加利益分配的应有权力被剥夺了。化解这种茅盾的维一办法就是把这些本应属于人民的权力尽早的还给人民。
执政者应该从这一点出发去设计法律法规,真正从宪法(第三章第三十五条),中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示威游行自由。对这5大自由进行法律细化,国家应该立即制定;《言论自由保护法》,《出版自由保护法》,《集会自由保护法》,《结社自由保护法》,《示威游行自由保护法》确实保护人民这5大自由。
各级政府是主要责任人.。对在这5大自由的中受到伤害的人民群众均由各级政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只有使人民在法律框架内的自由,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如人们在示威游行过程中公安警察必须保护游行示威人员的安全、严防坏人乘机破坏,警察必须保护游行示威在文明、理性、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将严肃处理执行任务的公安干警。
但现实是民众没有合法的利益诉求渠道,而国家也没有任何明确的,具体可操作的文明执行的国家法律。(有的也是各级政府自编自发的红头文件)一旦事发。开始放任自流,最后以暴制暴。以至事情越闹越大,市长出面,书记出面。与其政府被动维稳,何不主动放权于民?
真是执政者缺少这种大智大勇的战略思想,而片面的求稳怕乱,不敢出台以激发文明、民主的治国之思想理念。一次重要的会议今年即将召开,希望尽快出台能使国家长治久安的治国方针。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现在己经处在非常艰难的时期了。现在要制定每一个法律,每个制定参与者基本上多是既得利益者,要既得利益者放弃自己的利益,来制定有利于未得利益者的法律,从人的自私心的特点看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如同与虎谋皮。
资本与政治权力的组合恐怕是世界上最恶性的结合。如果再不釆取有力措施,今后30年将根本无法阻止这种罪恶的结合。只有伟人才有胆量放权于民,中国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