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新闻网》一篇题为《国资委主任:央企高管年薪并不高 平均60万》的文章,真是堵住了国人的嘴:今后不要再嫉妒央企高管的高薪了。
即使这样,笔者还是要发发牢骚:
央企利用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虽然搜刮的是中国老百姓的钱,可央企高管的业绩上去了,绩效工资那一块也就“按规定”涨上去了。
“低工资”的中国,汽柴油却比“高工资”的美国贵;中国人的亲友在美国,电话总是从美国打过来。
央企高管可以超奢侈地将公款用来个人消费,如陈同海那样日均消费4万元还理直气壮,这消费的真是他们创造的财富吗?
央企高管可以在央企高管的位置上狠狠地“捞一把”,然后又回到党政机关做高官,迅速由“高管”变成“高官”。
好事都给他们给占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