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给贪官埋单要有一本明白账


购房者给贪官埋单要有一本明白账
杨于泽

  过去的一年,中国经济颇受金融危机拖累,而房价反而逆势疯涨。任志强们自然要说,房价还会涨。广东房协会长蔡穗声日前更是断言,“三十年内大趋势是往上走”。他们的意思是,涨房价是必然的,大家只能认命。谁要是呼吁遏制房价,他们就认为谁看不清楚“大趋势”,一厢情愿。
  这种逻辑似是而非,即使承认涨价的必然性,也不是每涨一块钱都是合理的,购房者都得“虚心接受”。需求旺盛,带来房价上涨,这符合市场规律;温州商人把海南房价炒到每平方米七万元,这是伪需求,政府必须对这类资本进行适当监管。钢筋水泥涨价了,房价自然水涨船高;但官员在层层审批时“吃拿卡要”,带来开发商成本上升,老百姓就有权拒绝埋单。
  这几天,云南昆明市正在开人代会。据云南《新生活报》1月18日报道,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会上公开讲,“昆明房价不低”,原因是存在“巨大的贪污腐败”,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下一步会对腐败官员进行查处。这很可能是中国高官第一次公开承认腐败与高房价之间“因果联系”,权威地证实了高房价中腐败代价的存在。
  现在有些人士肯定高房价,他们用上涨的“大趋势”论证涨价的必然性与合理性,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自然中国人多,城市化还处于初级阶段,从一个长时期来看,对城市住宅的市场需要将是巨大的,也就是“大趋势”要涨。但涨价可以是大涨,也可以是小涨,还可以是疯涨。哪一种上涨合理,应当涨多少,涨幅中有没有不合理、因而是可以排除的因素,还是值得认真研究。
  其实,推动房价上涨的因素很多,目前的房价疯涨是这些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其中有经济因素,有社会因素,也有吏治因素。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有些是客观的,有些是人为的;有些属于中性,无所谓善恶,有些却是邪恶的。对于这些因素,必须区别对待,不可一概而论。
  我们现在谈论房价,带有太多先入之见,而缺乏理性精神。打算买房的人,不乐意房价上涨;已经买房的人,希望房子升值;业内人士,喜谈“大趋势”;地方官员,喜欢“横向比较”,武汉看上海,上海看纽约。即使学界,也少有人对推动房价上涨的因素进行“分类学”研究,甚至连房价成本也搞为清楚。学者没弄清楚,官员没弄清楚,调控政策自然有些稀里糊涂。
  一个当务之急是,把构成房价的诸因素及其在房价中的占比弄清楚。在房价中,成本是多少,利润有多少,要弄清楚。而所谓成本,地价是占多少,原材料占多少,建造成本占多少,政府税费占多少,官员腐败带来多大成本,也要搞清楚。没有这种价格构成“分类学”研究,大家都不清楚房价疯涨的原因,政府要出台调控的政策,房地产商要自我辩护,都缺乏针对性,难免归于失败。
  既然仇和承认“昆明房价不低”是由于“巨大的贪污腐败”,那我们不妨运用多种手段,调查调查腐败成本在房价中的占比。这有两个直接的好处,一是有利于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二是有利于反腐败大计,既然“巨大的贪污腐败”导致高房价,有关部门不妨加强审计,运用严格的会计手段把腐败分子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