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是一种能够有效的解决财富代际转移的税种,它对于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有着其它的税种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维护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当中的作用是早已经被历史所证明了的。尽管有人说,现在不少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降低甚至取消遗产税了,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再征这种税了。
其实这是片面的、不正确的认识。那些发达国家与地区之所以降低甚至逐步取消遗产税,是因为他们已经基本实现了开征遗产税所想要达到的目的。这拿美国来说,尽管美国的贫富差距在发达国家当中是排在前列的,但美国的那些有钱绝大多数并不把财富传给子孙,而是在去世前、甚至在生前就交还给了社会,比如我们看到的,世界首富与次富,比尔盖茨与巴菲特,都已经将自己的绝大多数的财富捐献给了全世界(像比尔盖茨基金就是主要资助非洲等贫困落后地区的疾病研究与治疗的)。既然目的已经达到,再征税也没有什么意义了,而且从税收的角度来说,也征不到什么税了。
反观国内,我们看到那些“先富起来”的人,首先有相当一部分其“富”的方式就非常的可疑,其次,他们的财富不是再奉献给社会,而是用于自己的花天酒地与传承给儿孙。这难道不应该征收遗产税吗?
曾几何时,也有传闻说要适时开征遗产税,但是一直以来都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在此,我们不得不问一句:何时才能看到大陆的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