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方法(社会平均工资法),月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而目前中国所有地区的最低工资的上限仅为平均工资的43%左右,平均水平则明显低于40%的下限
我们看到金融危机之后,最低工资标准因故不能提高,当然这可能照顾了企业,因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意味着企业的成本的增加,而同时又好似有利于员工,因为一旦提高标准的话,企业的招工意愿减弱,而同时减员压力增大,这显然更不利于社会就业,和谐,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在困难时期,资本所得也远远超过劳动所得的,这种分配方式明显有利于资本的所有者,不利于一般劳动者增加收入,从而拉动消费,因此一方面在想尽办法促进就业的同时,也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分配更为合理。而实际上资本所得是有利润让渡空间的,而最低工资制就是其制度保证。当然要想让其让渡却困难重重,而且工人还没有自己维权机构--工会,所以可想而知在改善资本劳动分配关系的道路上是非常曲折的,我的判断是随着人口的减少,人口红利的消失,工资自然增加,也就是说可能以人口而定,以发展战略而定,也就是如果有更多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出现竞争,资本利润自然缩小,而工资自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