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费总是有理,维权总是不了了之


乱收费总是有理,维权总是不了了之
 
 
今天人民日报刊登署名文章:《乱收费蚕食发展成果》,这是一篇“编辑视线”。同时人民日报刊发6篇读者来信再曝乱收费问题,这些问题中有:“邮储短信通知费,开通立马扣一年”、“物业公司不讲理,超标收取物业费”、“公告如同豆腐块,银行收费总有理”、“电力公司收电费,怎么有利怎么收”、“收费站‘一箭双雕’,苦了老路3万人”、“火葬场胡乱收费,无中生有没道理”。
看了这些乱收费问题只是觉得治理乱收费已经有年头了,但是这个问题始终不见成效,往往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没完没了,各种各样的乱收费总是有理,消费者投诉也往往不了了之。上述六个事情人民日报曝光了,未必就能奏效,这些乱收费总是有理的,即便没有里也会编出一个道理,甚至可以换一个理由继续进行乱收费。笔者深有体会,上个月就遇到两件非常不愉快的事情。
本地的煤气是港华垄断,这是一家在香港的上市公司,城市公共事业局的麾下企业变成香港上市公司究竟是为了啥?谁也说不清楚。关于煤气收费实行银行委托代扣,并有书面约定,本人拒绝每两个月估算一次,半年一次查表,而是同意每两个月查一次表,然后由银行代扣。上月我发现四个月没有查煤气了,而上个月煤气费118元,两个月前的煤气费117元。显然高出我使用的实际情况,于是就想该公司投诉。该公司解释说:“不是你一家没有查,由于煤气置换人手不够,许多人家都没有查,都是估计的。”由于投诉来了一位人员进行查核,这时候已经比预定核查的时间晚了20天左右,结果煤气表显示数字比收费数字高出39立方,也就是说20多天过去了,还多收了80多元煤气费。
然后就告知,派专门人上门退款。我当时就指出,煤气置换不是理由。为啥违约不能按期查表,依照煤气表收费?我维权不是我一家,全市煤气公司多估了多少?80多元对我讲不算什么,如果是贫困户,低保户这是救命钱啊!是不是要向所有用户道歉?因此我当时没有接受退款。依照市消协的建议,把这件事情反映到公共事业局,结果就没有下文了。再拖上几天又该查煤气了,这件事就可以不了了之。
另一件事情是办老年人专用月票。这件事情在程序设计上没有体恤老年人的情况,许多人跑了两三次才办成就不多说了。办月票中发现票押金30元,随即也向公共事业局反映,这30元押金有没有批准文件?为啥不开江苏省公共事业收费收据?据了解基本没有退押金的事情,那么这些钱又作何用途?
公交公司回了电话,说有批准文件,还是许多年前批准的,要到档案馆调取;押金用途用于改造无人售票设备。我就质疑,押金与改造风马牛不相及,押金是用户的钱。公司怎么能用做其它?回电话的人说这需要请示领导,于是又是不了了之。但不开收据,是不是进了小金库谁又能搞得明白?
在电视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报道,一些人针对乱收费维权获胜,实际上不了了之的更多,维权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精力,乱收费者不理你的时候只能不了了之。人民日报曝光的六例我看大部分是说了也白说。
特别是像教育乱收费这一类事情已经是“愿打愿挨”,谁还敢维权?到头来还是孩子上学要紧。
专家解读说:“在我国,能够获得行政性垄断特权的企业基本上都是所谓的‘公司化’了的国有企业,它们一方面能够获得来源于行政性的或法律的特权,同时又能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消费市场将这些特权变现而心安理得地获取暴利。不仅如此,它们还能够有效地阻止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充分竞争政策的推进,阻碍价格谈判机制的建立,从而架空反垄断机构和监管机构制定和执行相应法律法规的能力,甚至最终会使反垄断机构和监管机构成为其合谋者。”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乱收费总是有理,维权总是不了了之。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