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二次调控以来,除了增加保障房供应外,以“限购、限外、限贷、限价”为主题的“四限令”成为贯穿地方版细则的核心,对于投机投资性需求而言,每道令都犹如一把尖刀。
据悉,某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还让开发商在开盘时不许涨价。倘若是实情的话,我想这是政府的悲哀!难道为了稳定楼市稳定房价就要用命令式的“恳求”去换来民众的支持吗?!
各大媒体,都在好心的帮民众鼓吹,誓把房价下降进行到底,很有房价不跌就视为楼市调控不成功的咄咄逼人之势,于是乎,市民的观望情绪更趋浓烈,这样粗鲁而执拗的思维要不得!
诚然,房价不降视为调控不成功是伪命题!伪命题就是不真实的命题。所谓不真实,有两种情况:其一是不符合客观事实;其二是不符合一般事理和科学道理。
“限购、限外、限贷、限价”,只是临时抱佛脚,不是常态措施。政府的意愿关键是鼓励自住消费,遏制投资投机购房消费。
目前来看,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细化地方楼市细则,在加大住房保障建设、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等项目用地供应以及严格囤地屯盘的处罚力度的同时,要稳定社会对楼市稳定和房价合理的预期,这个方面,既然民怨沸腾,就不能再犯“调控就是为了降房价”的误区,一直让楼市调控背上缺乏公信力、缺乏成功性的黑锅。
从土地供应到住房出炉真的是70%以上是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等老百姓买得起、租得起的房子,给中高档商品房只有20%最多30%的空间,那么,全国各地的平均房价才是合理的,也是比以前开发商霸占90%以上所有种类住房格局时的均价要低些。
所以,不能用房价下降作为楼市新政的风向标和成功参照物,这会让民众混淆视听、转移视线。从2003年到2010年“新国十条”出台之前,那么多次轰轰烈烈的楼市调控都没有把房价降下来,主要因素是我们在住房问题上欠中低收入市民的太多,当期的保障房不是“空中楼阁”或者“毛毛细雨”,就是“腐败乐园”。新加坡经过几十年的把房地产作为公共产品来运作,现在市面上80%以上的住房是政府兴建的。
现如今的楼市新政,具有住房格局控股地位的地方政府要在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的保障性住房上快马加鞭,勇往直前,仅有如此,中国的楼市才会稳定,中国的房价才会合理,民众的纠结才会解开。
至于只占少部分的中高端住房,就当作是住房多元化里的艳丽奇葩吧!
不是尾声的尾声:此番楼市调控,不仅剑指开发商,更大、更多的矛头是指向地方政府!因为地方政府担当了市场所不能担当的人民住房之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