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桩不仅能让我们看到中国避孕套市场很滥,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可能很烂的事。
近一个月时间过去,那扇与杰士邦有关的“血统门”因一个普通人的状告而开启,却并未因另一个名人的介入而关闭。与那只小小的套子相似,一切仍处于半透明之中。
事实上,杰士邦也好王海也罢,是非对错表象心思自有公论。正如越来越丑陋的医疗器械行业那样,避孕套只是这张面孔上的麻点之一,但却与其他许许多多麻点一样,难以彻底治愈甚至是说清。
诚然,有些事物只能是半透明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玩味它,扫描它,触痛它。因为,只有它们寝食俱累,我们才能明白消费。
套来套去,“血统”乱了
区区23元人民币正在给大名鼎鼎的“杰士邦”带来一场巨大的麻烦。
2009年,湖南张先生购买了一盒“杰士邦”安全套,其外包装标明“产品由JISSBONUK GLOBAL CO-MPANY LIMITED(杰士邦(英国)全球有限公司)授权,生产商为SURETEX LIMITED泰国”。然而张先生随后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则发现,“杰士邦”、“JISSBON”均为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20日申请注册的中国商标。和许多消费者一样,本来以为“杰士邦”系英国品牌的张先生认为杰士邦公司的这种做法有意误导消费者,随即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杰士邦公司返还货款23元并赔偿损失23元。
目前,广州天河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但尚未宣判。不过,随着另一个人的介入,此案的意义似乎于一夜间超出了诉讼范畴。
9月19日,一纸近4000字的《王海报告——晒晒杰士邦的谎言和暴利》(以下简称《王海报告》)散落民间:
《王海报告》称:武汉杰士邦是杰士邦商标持有人而且自己使用该商标经营安全套,其在法律上应该是杰士邦安全套的制造商(或生产商、出品人)而不是经销商,泰国工厂也好马来西亚工厂也罢,都是代工工厂而已。没有武汉杰士邦的授权代工工厂不可能在中国使用杰士邦品牌,事实上杰士邦安全套是其所经营的商品而不是所经销的商品。“自己的孩子硬说成别人的一样,目的无非忽悠消费者以为是杰士邦个洋品牌。”
《王海报告》称:《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正确的标示方式应该是‘商标持有人武汉杰士邦授权泰国某公司’。”
《王海报告》称:虽然2006年武汉杰士邦公司被国外某公司控股,但鉴于“杰士邦”、“JISSBON”均为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20日申请注册的中国商标的事实,无论股权如何变动,“杰士邦”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品牌这一点是不能改变的。
此文一出,武汉杰士邦公司陷入被动,而其作为回应的表态则更加令人凭添猜测。公开报道称,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高层曾向《羊城晚报》表示,“杰士邦在媒体、广告等宣传中从来没主动说过自己是英国品牌,但我们认为自己是一个国际品牌。我们不能因为是中国人在英国注册的就不能叫国际品牌,过分强调血统是本身缺乏自信的表现。”
一边是含含糊糊,一边则是步步紧逼。本月12日,打假名人王海已将相关诉状呈至北京市相关法院。“受理与否,一周之内便见分晓。”13日下午,王海向《时代商报》表示。
套这套那,有人发了
事实上,在9月19日同一天,王海还以举报人身份向国家发改委举报了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
王海通过律师取得的杰士邦进口报关单显示:杰士邦橡胶避孕套超薄型和极限超薄型都是4.55美元/罗(144只),即3.16美分/只,约合人民币0.2元左右/只。也就是说,一盒10只装的上述避孕套的成本仅为人民币2元左右,但是北京家乐福购销售的杰士邦极限超薄10只装的价格为人民币62.8元,其它的杰士邦安全套10只装的价格也在30——40元之间。
不仅如此,据《王海报告》调查:杰士邦超感系列包括超感薄、超感柔、超感滑、超感大颗粒、超感螺纹等的进口价格也仅为2.9美元/罗(144只),即2美分/只,约合人民币0.14元左右/只。而且,2008年,在与国外某公司进行完股权转让合作后,杰士邦推出了玛尼仕,号称“全球最贵安全套品牌抢滩中国”,但《王海报告》的调查结论却是:杰士邦用上了新马甲“玛尼仕”后,约2元成本的安全套零售价甚至就变成了100多,北京某卖场销售的玛尼仕隐形避孕套12只装的价格居然是108元。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旧货”与“新品”很可能是同一种东西。经查:杰士邦极限超薄、浪漫环纹、大头超薄、温馨浮点安全套和玛尼仕隐形002、快感、引擎、水润、超薄安全套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号都是“国食药监械(进)字2007第2662094号”,产品标准也都是依据进口产品注册标准 GB7544-2004《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生产商均为泰国的“SURETEX LIMITED”地址也一样是“31/1 Moo 4, Tambon Khow Hua Kwai, Amphur Phunpin, Surat Thani, 84130 Thailand”。
虽然坊间认为上述出自〈〈王海报告〉〉的种种调查与数据人证、物证俱在,可信度颇高,但杰士邦方面却难以为然。
套软套硬,杰士邦怒了
不知是与其他公司不同还是身处“特殊时期”,13日中午午休时间,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品牌部居然有人接听电话。一位秦(音)姓女性负责人向〈〈时代商报〉〉表示,公司正在研究与王海的官司,感谢媒体的关心,只是所有问题及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方式不便透露。而下午3时许,该公司营销部一位陈姓负责人则主动与〈〈时代商报〉〉取得了联系。部分对话如下:
记者:我们看过其他的媒体报道,好像来自杰士邦官方的说法不是很多?
陈:根本就没有要访我们,你们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很清楚地感觉到了一种善意……我们觉得我们就是羔羊,大家认为我们很强势,实际我们很弱势……杰士邦是无权无势的,又不投广告,我们不是中国移动。
记者:杰士邦如何看待眼下有可能即将展开的与王海的这场官司?
陈:是这样的,如果是官方的说法我们目前不便向外界批露,但对这种恶意损伤品牌的行为我们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因为这对我们品牌的伤害很大,已经不能简单用媒体的手段解决……我们可能会对一些媒体和王海采取一些手段,我也不希望您也加入到这里面来……我们肯定是有理的,百分之百有理的,这是一起针对品牌的恶意伤害,这次王海打假是有人雇佣的,很恶劣。
记者:我们为什么不把我们的道理和盘托出,这样不更有利于平息舆论上的这种不确定性吗?
陈:实在是善意的媒体少之又少,如果我们要召开一场大型会议的话,还是需要时间准备的,我们近期就会组织这样的沟通会……等一等,因为我相信,杰士邦的新闻也不是一级焦点事件,等不了几天。
记者:有一个情况否认起来很难,就是如果不是媒体人士,确实会以为杰士邦是一个英国品牌?
陈:对。我们现在就是发现了这点,因为我们不想再陷于简单的我来说、你方来说,没有用,到时候,我们自然会召开一个非常详实的会……(另一方面)我们是要向全球市场扩张,你能写一个武汉的生产企业吗?于是我们在欧洲注册了一家公司,由这个公司向全球供货……这个问题很复杂,它跟我们的监管有关,跟行业有关。
记者:杰士邦的销售受到影响了吗?
陈:肯定是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我们相信,杰士邦这样的品牌在中国不是轻轻松松拿到领导的位置的,所以这个位置也不是他一两句话就可以失去的。
记者:杰士邦的一些做法是否与医疗器械行业的大环境不太健康有关?不由自主?
陈:不能完全这样说,安全套是医疗器械领域里比较阳光的行业,“存在就是合理的”是有一定道理的……我能说主管部门吗?不行。
套里套外,怪事多了
如果说安全套行业真是医疗器械领域内比较阳光的,那似乎只能说它是怪事较多的阳光行业。
2003年01月07日《国际金融报》,《杜蕾斯告杰士邦一审胜诉,安全套两巨头中国斗法待续》一文报道武汉杰士邦通过网站鼓吹“杰士邦是世界头号品牌,也是惟一的全球化的安全套品牌”等话语,被杜蕾斯告上法庭,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2月下旬判定,杰士邦在进行虚假宣传的同时,还将杜蕾斯网页及宣传材料中的若干内容抄袭到自己的网页和宣传材料上。尤其是将杜蕾斯的“拥有七十多年生产经验”、“全球性统一稳定的高质量标准,符合或超过国家与国际标准、所有英国伦敦国际集团(SSL)安全套厂都在EN46002及ISO9002品质管理系统下操作,且经常有专业人员作定期审查”等语句一字不差地照搬到自己的网页上,甚至将杜蕾斯的“杜蕾斯给你想要的感觉”的广告语改换成“杰士邦给你想要的感觉”。
2006年,“凤凰卫士”被注册为安全套商标。
2007年,继“中*一套”和“超级女生”抢注安全套商标失败后,“联通”又被注册成安全套商标。
当年,抢注过“凤凰卫士”和“联通” 安全套商标的深圳某公司曾向《时代商报》直言,安全套行业要么求精,即靠品牌和信背信誉度生存;要么追烂,即靠牌子的新奇和搞怪实现眼球销售。而面对业界曾经一致公认信誉度颇高、属一线品牌的杰士邦如今也深陷“血统门”的尴尬语境,不知上述这家公司又该作何感想。
套人套事,意义大了
事实上,眼下这场与杰士邦有关的安全套风波只是医疗器械黑幕的冰山一角。包括安全套在内的医疗器械,从审批到生产到销售到使用再到监管,问题丛生。
“整饬医疗器械真的很难。”王海说,他刚刚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中国医疗欺诈和医疗诈骗现象研究》。王海和许多业界专家一致认为,医疗器械利益阵营不但正在坑害消费者,而且正在损害国家。
“每当提及到医院存在的药品回扣,还有很多人认为是‘以药养医’。其实,公立医院早就从 ‘以药养医’过渡到了‘以械养医’。”王海认为,对于公立医院而言,药品的利润只有15%左右,而医疗器械却至少在80%以上,医院靠医疗器械的赢利远远大于药品。
诚然,市场经济允许合理、合法获利,但放之于医疗器械领域,有些情况则不是这样。
经过调查走访,《时代商报》发现,目前市面上相当一部分医疗器械呈以下特点:一、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临床试验基础,有效性、科学性和安全性方面都在问题;二、多是一次性产品,但打着高科技旗号和五花八门的名称误导消费;三、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灰色利益链条,并保证各个环节源源不断获利。
时代商报》接触到的多位医疗界人士认为,如果说医改前10多年出现的“以药养医”,受害者是患者的话,那么,当前势头正盛的“以械养医”则使患者和国家都成为受害者:对于患者而言,除了要负担医疗器械产生部分或全部的费用,而且还要牺牲时间和健康去接受那些所谓的高科技设备的扫描、照射、刺激、熏烤和按摩;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其结果则是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医保资金大量流失,同时还有可能导致那些刚刚有望挣脱“以药养医”巨手的大众,对国家相关惠民政策产生误解,近而对政府部门的执行力信心不足。
比如,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就《植(介)入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加价率管理及购销价格监控办法(暂行)》进行意见咨询,这是发改委针对植入式医疗器械的首次限价。至今,情况虽稍有好转,但相关费用依然高企。
“现在的情况是,所有人都有理由,都没有错,这是不可能的。在中国,万事皆有‘源’。”王海认为,造成医疗器械“发彪”的重要原因是医改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机制失效。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受理10009种新药申请,相当于每小时批准5个,12分钟批准1个;而同期在医药技术领先的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仅受理了148种。“几乎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医疗器械身上,由于许多医疗器械的研发类似于专利领域的‘实用新型’,申批非常容易。”据王海调查,中国目前部分品类的医疗器械的审批速度相当于一天4个。
为此,有专家建议,建立“监管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和问责制度”与防范、打击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同等重要——根据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的要求,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应该做到权限和责任公开,办事程序、标准公开,包括案件查处结果在内的全部监管信息公开。
在这个不正常的领域,一切都是那么的“正常”,好在我们仍然没有停止努力。
王海VS杰士邦:“套”里“套”外的官司与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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