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精神病”后获得精神赔偿


       今年39日,一名叫吕秀芳(化名)的女子到济南一家精神病院为其丈夫李元(化名)办理了住院手续。310,该精神病院4名工作人员采取捆绑等粗暴方式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治疗。此行为遭到李元的奋力反抗,最后报警后警方参与,才将其释放。

       事后,李元将该医院及妻子吕秀芳告上法院。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为由,判决上述精神病院赔偿原告李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

       看到这个消息,笔者差点笑破肚子。这种光天化日之下侵犯人权的行为该有所收敛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