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是地道的武汉人。女儿在天津一所大学读书,还有一年本科毕业。
最近两天,她托关系急着把女儿的户口转回武汉,只为买房办贷款时能办个“首套房”。
对此,本地某商业银行分析师表示,贷款买房在认证方面有不少漏洞可钻,如假离婚、户口分拆、子女独立落户等。
“曲线”避新政
王女士手上有三套房,但她不是炒房客。
她说,最早的一套是单位分的,也是她的婚房。现在这套老房子,出租给他人。2002年,她在市中心贷款买了一套三房,自住。2008年楼市低谷时,她又在近郊投资了一套底层复式楼。
上周六,王女士在市中心又看中了一套300万元的湖景房。但王女士还是想用贷款,可按照最新的楼市新政,王女士已经属于了“三套房贷暂停发放”的客户。如果是全款买,她买不起。如果不买,错过了,以后很难再买东湖边的房子了。
此时,王女士想起了远在天津的女儿。三年前,她将女儿的户口转到了天津。“如果此时,将19岁女儿的户口转回武汉,单独立户,办理贷款则是首套房,首付三成,只用90万。”王女士盘算着。
三套房有“漏洞”
9月底起,各商业银行叫停“三套房贷”。本月20日起,公积金贷款也停发“三套房贷”。
本地中介有关人士透露,直接到银行贷第三套房,目前很难贷到款,但可以将已有房产进行抵押,再去买第三套房。
据此次房贷新政要求,消费类贷款不得用于购房,并要求银行严格自查,银行将加强贷后跟踪。上述中介人士称,为了规避银行审查,可将贷款用途修改成“装修”,而这一手续将由中介代为搞定,“中介与银行有长期合作关系,不会有后遗症的。”至于贷款成数,则可贷到房产评估价格的七成,利率上浮10%-15%。不过,采取这种“押旧买新”的方式贷第三套房,中介一般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如贷款额的1.2%。
该人士称,规定申请消费贷款的资金不能用于购买住房,但并没有禁止购买商业性房产,如果通过与有商业房产的亲戚或朋友达成协议,拟一份虚假的交易合同,并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及收款账号,银行将资金打入亲戚或朋友账号后,再将资金取出可购买第三套房产。
担心定金被“黑”
对王女士来说,“钻漏洞”也是无奈之举。
一边是催女儿在一周内将户口转回武汉,一边是交定金预定好房子。但王女士还是有些担心,她担心如果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自己的5万元的定金会不会被“黑”了。而那个开发商承诺,如果王女士如果在两周内,将女儿的户口转回武汉,将保留她的购房优惠。
其实,王女士的担心不无道理。最近一个月,很多准购房者交了1万元以上的定金,最后由于开发商没能帮购房者办理好贷款,交易卡壳,出现定金难退的局面。
但最近北京通州区法院的一个判决,让王女士找到了“法律依据”。签下购房协议当天,国务院就出台禁止为第三套房发放贷款的楼市新政,这让已经交了定金和部分首付的刘先生无力再购买,但开发商却拒绝退款。10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认定禁发三套房贷款政策无法预见,判开发商退还定金及首付。这是楼市新政引发的解约潮中,首起判决开发商败诉的案件。
来源:武汉晚报记者 杨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