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软件界,什么怪事也会发生。你相信吗?
大家知道,在微软公司和它的最终用户之间有一个双方认可的“合同”法律文本,即“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这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用以规范(协调)微软公司与微软公司相应软件产品的最终用户(End User)之间的法律关系。(注:这里必须是“最终用户”。)
“ EULA”的要点是:微软的软件产品不是卖的,而只是许可使用;软件的所有权完全由微软保留;在某种意义上,软件的用户只是“软件租用者”而已,因此,软件用户必须遵守微软的使用规矩。简单地说,微软用户必须规规矩矩,遵守“EULA”条款,不能“出轨”。一旦行为“出轨”,或行为“不端”,即为犯规,由此,EULA就立即失效。EULA“合同”一旦失效,谈何“使用正版软件”?
一款微软产品的用户是否使用“正版软件”,即检查相关EULA条款是否成立。谁有权来做这件事情呢(类似“查户口“)?显然,只有微软公司本身(产品的法律主体)才有这个权利,任何第三方无权“代办”,除非受到微软的正式委托。这是非常明显的道理。
10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一个红头文件,题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简称“专项检查”),但是,“专项检查”没有明确提到“受微软委托”的字样,让人不解。这是为什么呢?或许这只是一种合理的“疏忽”?
“专项检查”指出: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要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微软一听这种说法就害怕,大呼:我们的EULA在中国境内不灵了。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尤其是财政部)根本不承认微软的EULA那一套,我花钱买来的东西,怎么东西还是你的?因此,微软绝对不敢委托中国政府为其“查户口”(检查它的“正版用户”),一查不要紧,东西(软件产品)全入了我们的国库。实际上,如果我们的政府官员说:“这是正版软件”。对此断言,微软还可能不相信呢!微软只相信自己的“激活技术”。比如,你对微软说,这满屋子都是“正版软件”,后来一检查,发现那都是同一套正版软件安装上去的,结果,全是盗版软件。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比如:学习俄罗斯政府造反。)
作为微软产品的“正版用户”,须要“规规矩矩”,如同幼儿园的小朋友规规矩矩地坐在小凳子上,听老师训话。我们政府机关干部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每人一套,而且必须规规矩矩,不得行为“出轨”,随时准备接受微软的检查(或称“窥视”,此举有法律根据)。近日,俄罗斯政府终于受不了这种约束,造了反,决定拨款开发Linux的政府专用版,对微软说:Bye Bye!搞得微软也没有”脾气“(发出来)。此事,给我国政府送来某种合理的启示。
说明:我不是反对国务院要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专项检查”。我只是为我们国家公务员使用微软“正版软件”(成为微软产品的“正版用户”)必须规规矩矩(遵守EULA,丝毫动弹不得,如同花钱买罪受)一事,而感到心里面很难过。实际上,一些其他国家的政府官员早就开始公开使用自由软件,放弃商业软件,多么自由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