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行政管制往往出于一些善意的考虑,比如纠结于房价高企,不少人慨叹买不起,部分人的居住状况令人难过,人都有怜悯之心,希望对此有所作为是非常正常的想法,意图达到一种理想状态也是许多人一生奋斗的目标。想法不错,但是关键在于由此想法直接演化来的操作方法是否得当,好心办坏事的情形并不少见,善意的行政干预常常带来预料不到的恶果,对房地产市场的强力行政干预就是其中一例。
10月7日上海出台楼市调控细则,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三套房贷,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更加严格等。这些政策的目的是希望“遏制地价、房价上涨势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对于希望改善居住条件,以较便宜的代价获得住房的消费者而言,这些目标有相当的吸引力,毕竟任何人在获得产品和劳务时都希望支付最小的代价,能够分文不付则是最佳的。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采取这些政策的长期效应是什么?当价格经由行政干预确实下降的情况下,市场上住房的供应量下降,变得无房可买,或者为了购得相关住房要支付其他隐性代价的时候,这种情况是否是我们乐意接受的结果?
确实,在行政管制的情况下,住房的名义价格会降低,但是如果供求关系决定的住房的实际价格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实际价格与名义价格之间的差额会以其他方式表现出来,例如以房屋装修价格提高、以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等方式体现出来,商家发明这些方法的手法会层出不穷,这是行政管制无法控制的。
因此,我们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不能以名义价格是否下降作为成功的标志,而要深入分析为什么房地产价格不断提高,我认为房地产价格提高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性需求水平持续上升、通货膨胀及通货膨胀预期无法得到抑制、供给方式单一。
当人们收入水平提高后,相关资金缺乏其他出路时,购买并持有住房成为一种较好的投资方式,只要人们预期投资得到的利益大于持有成本和通货膨胀,这种需求是无法受到抑制的。在我国各项投资(包括向外国的投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这些资金流向何处都会引发价格的提高。
当我们持续不断地以人为低估的币值寻求出口增长时,被动性的外汇占款必然引起人民币供应量增加,通货膨胀如期而至,一旦走上通货膨胀的路径,那么会产生高通货膨胀预期的正反馈轨道,从而导致国内包括住房在内的所有商品和劳务价格的提高。
再者,我国在住房供应方面有较强的进入门槛,一般人进入这个行业存在较大的障碍,将高额利润吸引来的希望进入者限制在行业以外,在供给受限的情况下,不可能抑制房地产价格。
如何控制房价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解决市场上出现的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不是人们认为的“市场化过度”了,而是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的各种干预太多了,尽可能地放开市场进入,房价问题将不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