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政策拷问生命的良知


计生政策拷问生命的良知
 
山西榆次农民冬天在街上捡到一名婴儿,他们曾先后向有关部门打听收养弃婴的法律问题,但没有回音,一直无人通知他们办理收养手续。村计生委主任在三个月后称其超生,各项罚款总计约2000元。山西省榆次市计生委郑主任称罚款合理合法有章可循。(1029日《大河报)
 
一个农民主动收养一名弃婴,竟然遭到超生罚款,这其中不管有什么手续没办,笔者以为都是不应该的。因为有的事情并不能以其是否符合手续来衡量对错,更何况本文的主人公曾先后向有关部门打听收养弃婴的法律问题,一直也无人通知他们办理收养手续的情况下,并在收养婴儿三个月后,才被村计生委称其超生罚款。这样的行为不但有为钱而罚的嫌疑,更是没有人性的表现。
 
其一,农民收养这个弃婴并没有偷偷摸摸,而是先后向有关部门打听了收养的法律程度,是在三个月都没有回音的情况下遭受罚款,这难道不是当地计生委为钱而罚又是什么?
 
其二,如果这名弃婴不被农民收养,无疑死路一条。现在农民出于怜悯之心,收养了该弃婴反而有罪,这怎么说都没有道理,是当地计生委典型的官僚思想作怪,是当官不为民谋实事的具体体现,因为计生政策毕竟是死的,人才是活的,难道我们能因“死”的放弃活的?
 
其三,宁肯让弃婴冻饿死,也要办好一切手续才能收养,这是计生法的悲哀。一个孩子被无情的抛弃,我们且不说做父母的对与错,只说法律只能在办好手续的情况下才能履行收养手续太呆板。试想,一个才出生几天的弃婴,能等到中国现行的一个手续要跑好几个部门,要盖好几个公章才能办好手续去收养?天大地大,生命最大。本文也证明了三个月后,收养手续仍然没有哪个部门通知去办,如此下去,那个弃婴还有命等下去吗?这是不用脑壳也能想到的后果。
 
未办手续收养弃婴被罚款两千元,不但是官僚主义的表现,而且是典型的见死不救行为。收养一个被弃的生命,反而遭受罚款,这还有没有人性?有没有良知?难怪外国人常拿人权问题指责我们中国难道政策比一条生命更重要?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然而,正因为有了一些地方的官僚人员,才有了如此“规定”的运行,才导致了社会弃婴乱丢,流浪儿童成群的现象发生,如果我们的现行计生条款人性化一点,如果我们的救助政策灵活机动一些,又何至于发生未办手续收养弃婴被罚款两千元的事件?社会上又怎会有弃婴出现?又怎会有那么多的流浪儿童?未办手续收养弃婴被罚款两千元的事件的发生,值得有关部门反思,也提醒我们有的政策应当人性化一些。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