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ST东盛(600771)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进展2010年11月10日


2010年11月10日,由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盛科技)、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东盛集团)、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东盛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天庭审,截至该日,由许峰律师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东盛科技、东盛集团、东盛药业虚假陈述案已全部庭审结束,总标的为48万。庭审结束后,该案合议庭询问了双方的调解意愿,鉴于原被告双方均不反对调解,合议庭将在庭后组织各方开展调解事宜。

    目前,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正在协助第二批投资者准备材料,将选择合适的时间再次向法院立案。许峰提醒投资者,在2003年4月15日到2006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东盛科技股票且在2006年10月31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或者在2006年10月1日到2008年5月9日之间买入东盛科技股票且在2008年5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该案诉讼时效到2012年5月8日届满,超过诉讼时效投资者将失去索赔机会。

 

    许峰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701612286

     传真:021-5666 6940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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