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火灾,该反省和追责的不只是商厦


吉林火灾,该反省和追责的不只是商厦

 

发生火灾时,应急灯没有亮,感应喷头一滴水都没有喷出来,多位商户对于商厦的消防演习没有任何印象。(11日中国新闻周刊)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0-11/11/content_3732969.htm

就在全国消防日到来之际,一场大火让有着20年历史的百货商厦变成废墟,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巨大的损失让人扼腕,叫人心痛,留给我们的只有对消防安全与生命的反思。

显然,这场火灾是吉林商业大厦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识淡漠引发的恶果,从商厦西侧一楼至五楼用红砖砌死的30多扇窗子,没有亮起来的应急灯,喷不出一滴水的感应喷头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商厦总经理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尽管她极力疏散、抢救他人,但平时的疏忽和漠视,终究让她在灾难来临之时再无回天之力。

然而,我们却没有理由把责任完全归咎于商厦经营管理者,那样无疑有失公允。失灵的应急灯,完全成为摆设的感应喷头,更有那一扇扇封死的窗户,有关部门难道就没有发现?难道我们的消防安全检查只是走过场?如果发现了为什么没有责令企业整改?显然,消防安全职能部门难辞其咎,要是平时的安全监管工作做细、做实了,这样的灾难不是完全可能避免吗?

当然,作为商场里的业主,同样需要反思。赚钱固然重要,但经营环境是否安全,同样也得关心,或许是平时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不够,或许业主本身把消防安全当儿戏没在乎。如果他们发现商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那些安全设施只是聋子的耳朵,及时向商厦管理层反应,甚至向消防安全部门“上访”,促成其整改,何以会酿成这么大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