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连载三)


追求真理 坚持改革 报效父老(三)

(一中70周年校庆演讲)

曹思源

 

第二个大问题,公民参与修宪。

有人问我,你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是谁让你干的?我说没人让我干,只能说曹思源那一颗童心让曹思源提出政治改革的问题,我自己提出来的。

政治体制改革从何入手,政治体制在什么地方呢?在墙上?还是在天花板上,还是教科书里呢?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主要记载在它的宪法上,宪法的若干规定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要改政治体制,就必定要修改宪法。如果宪法一条不让改,那政治体制不可能改革。

我带着在一中求学产生的问题,走向社会,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拼命阅读有关宪政的书籍,有关宪法的文献,包括中国的宪法、世界各国的宪法,进行比较。文化大革命中很难找到外国的宪法,比如美国宪法、法国宪法。我到图书馆去挖,最后挖出来非洲国家的宪法,为什么呢,因为非洲国家是我们的朋友嘛,亚非拉,它们的敏感度显得好一点,还有个东南亚国家联盟,这个联盟有十个国家,它们跟我们算是友好国家。当时出书还要看国家关系,澳大利亚跟我们国家关系很好,澳大利亚的文献我也能找到;苏联是修正主义,苏联的文献很难找,于是找到非洲若干国家和东南亚各个国家的宪法,我细细的抠那些国家的宪法,我发现它们比我们国家宪法还写得详细、严密,规定的内容还要科学。在文化大革命中我就在做这个工作:中国跟国外部分国家的宪法比较。

因此粉碎四人帮以后,1981年我就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关于修改宪法的十点建议!很多人大吃一惊,你怎么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我是带着文革中所看到的人间不平事,再参照世界各国宪法的若干规定,找出我们的弱点和缺点,提出了修改宪法的十点建议。修改宪法这篇文章也有起因的,起因是因为当时国家要讨论修改宪法。当时我跟上海出版的月刊《民主与法制》很熟,它的高峰期发行量是150多万份。我就跟他们提建议:你们能不能讨论一下修改宪法的问题?他们说好啊!但没有稿子啊?我说我给你们写一篇稿子怎么样?这样,“修改宪法十点建议”于1981220号就在《民主与法制》上发表了。口说无凭,大家可以看你们手上拿的我写的书的封面的拼图,上面第四本书1995年《思源文选》,这本书收进了关于《民主与法制》发表的我的“修改宪法十点建议”。从这篇文章以后,到2003831号为止,我先后发表了162篇关于修改宪法的文章、演讲(录音稿),另外写了六本有关修改宪法和宪政的专著:一本是《修改宪法》、第二本书是《世界宪政潮流》、第三本是《各国宪法比较》、第四本书是《公民宪法常识》、第五本是《七国宪政史》、第六本是《亚洲四方转型忙》。就是要咬住青山不放松,既然要研究宪政,就一个劲研究下去。

1988年我又重新提出修改宪法十点建议,提出来以后并没有受到热烈欢迎,却受到了热烈的批评:好大胆子!居然要修改宪法。在批评声中,我继续往前走、继续鼓动。我的支持者队伍在我受批评的时候慢慢壮大起来,从普通老百姓,到学者、机关干部,再到国家领导人。终于16年后于2004年全国人大开大会提出的宪法修正案,采纳了我的部分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我现在只讲其中两条:一条是人权问题。以前人权是提不到桌面上来的,我不但提出来了,而且写了一百多篇文章、写了若干本书,当然其他同志也有呼吁,后来中央接受了,写进了宪法修正案2004年的稿子,最后通过了。由反动言论,变成敏感言论,再变成值得推敲的言论,最后成为宪法的语言,被宪法采纳了,是怎么说的呢?就是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写上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二条被宪法修正案采纳的是,私有财产权。我们的宪法以前规定的是,国家保护公有财产,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不保护,没有这个保护条款,更不用说神圣不可侵犯了,一般性的保护都没有。所以把你个人财产充公了是没地方告的,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家嘛。通过多少次讨论,最后在宪法第十三条写上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个人的修宪建议写进宪法了。当时很轰动啊,许多国外评论都表示很奇怪,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里公然保护私有财产,中国走到前面去了。

公民参与修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发生,而且我在这期间还召开了两次修宪的研讨会。一次是19893月,那是一个很敏感的年份,“敏感”在6月,我3月份开修宪会议的时候并不知道6月会发生什么事,所以开会都是按照我的计划在进行,比较顺利。在北京图书馆多功能厅召开修改宪法理论研讨会,我加了两个字:“理论”,修改不了宪法,讨论讨论理论修宪嘛。1989年不是有点“山雨欲来风满楼”吗?当时压力很大,中共中央做出决定:本届人大不考虑修宪问题。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通知主张修改宪法的人大常委会员胡继伟:现在中央决定不修改宪法,你不要再提了!胡继伟是原来的人民日报总编,跟我是好朋友,我们俩都对修宪有偏好。胡继伟为了关照我,就跟我打招呼:“现在中央决定不修改宪法,你不是要开修改宪法研讨会吗?你也不要开了”。我说:“那是官方决定修不修改宪法,我们是理论界的研究工作,而且我开会的通知已经发出去,不能收回了”。其实“通知”正准备发,他一告诉我不让开会了,我就马上发,中午就全部发出去了。后来中央统战部找我谈话,我说“对不起,通知已经发出去了。因为中共十三大提出政治改革,修改宪法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谁都知道我曹思源主张修宪,如果我突然通知说会不开了,人家就会认为曹思源受到严重压力,修宪会议被迫取消,这不是影响党中央的威信吗?要是国外有这样的议论,谁负责?”他们说:“那我也负责不了”。我说:“负责不了,你就装着不知道呗,我民间开会,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嘛”。所以我的会还是成功地开了。

2003年,我又开了修改宪法第二次研讨会。2004年的修宪成果怎么来的,是需要人去推动的,由反动口号、敏感口号、值得研究的口号、到可以认可的口号,变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中的正式语言。这个过程是要有人做工作的,谁做工作?当官的有责任做工作,当老百姓的也有责任做工作,公民参与修宪,这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实际行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