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6日下午发布消息称,该市正式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将在2012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民众可自由迁徙,并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相关官员表示,所推行的统一城乡户籍改革不会剥夺农民的权益,而是要农民们“穿着风衣”风光进城。(11月17日中新网)
在成都统一城乡户籍的思路中,为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居住地的迁徙、职业的改变而受到侵害,明确规定农民可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且不进城同样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这种“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做法值得提倡,这不仅是农民与市民平权的需要,也是对历史欠账的偿还。
我们欠农民太多!为了城市,牺牲农村;为了工业,牺牲农业;为了市民,牺牲农民;城市有的,农村没有;工业有的,农业没有;市民有的,农民没有……我们打着冠冕堂皇的大旗,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城乡剪刀差,形成了影响中国发展大局的城乡差别。
可是我们的管理者不觉得欠农民,反把农民的落后和问题,归因于他们没有生活在城市里,以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让农民进城,企图以此解决问题。不仅如此,很多地方政府甚至仍旧沿袭以往牺牲农业、农村、农民的做法,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各地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为了换取建设用地指标,在农村开展圈地运动,把民房变成楼房,赶农民“上楼”,用腾出来的宅基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这种以新农村建设为幌子的灭村运动,已经引起来中央高层的重视。前不久国务院会议还专门就此作出相关的规定。
显然,这些都是错误的发展观使然,错误地认为发展就该牺牲农民利益的思路使然。这种发展观、发展思路必须得到纠正。不仅如此,还要认识到以前欠农民的,现在要还回去。城镇化是需要农民变市民,可在转变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只做加法、不做减法“。
事实上,这应该是所有城镇化所秉持的理念。不仅如此,在农民进城中还要坚持农民福利就高不就低:当农民的一些福利标准低于市民的,就按照市民待遇标准;当农民的一些福利标准高于市民的,就要保持不变。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比城市有的医疗保障水平要高,就不该降低;又比如,中央针对农业的补贴不该因户籍性质的改变而取消;等等。
此外,在统一户口、农民变市民之后,还必须对进城农民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服务,比如就业知道等。只有从生产、生活上完全融入城市,农民才能真正成为市民。否则,所谓的城镇化、所谓的统一户籍,不过是农村少了一个村庄,城市多了一个贫民窟。
城镇化是一次转型。而转型往往是一个激烈的碰撞过程,转型期也往往是一个最不稳定的时期。中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已经到了一个关键的转型期。对于进城农民来讲,我们必须坚持: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福利待遇就高不就低;创造条件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镇生产、生活;坚决纠正以往那种牺牲农业、农村、农民利益换取发展的思路和做法。
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10/11-17/26602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