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样的黑幕屡禁不止?


  时近年底,中国证券市场的乱象越来越频繁与猖獗,而这完全可以说是从管理层就开始的,看看最近发行与上市的频率越来越快就知道了,仿佛是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再不赶紧的发行上市就从此再没有机会了似的。而那些为了达到上市圈钱的目的的公司自然也是趋之若鹜,造假欺诈,再下一些“在诗外”的“工夫”,居然也就在一片质疑声中,甚至在普通的稍有一点财务会计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是存在重大问题(至少也是有那种嫌疑)的公司也一个个粉墨登场了,其中有一些不乏是经过锲而不舍的多次冲击之后才得以批准通过上市的。

  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不洗泥倒也罢了,毕竟泥巴中的那个东西还是个真的萝卜,现在的问题是,那泥巴中所包裹着的,可能连萝卜都不是。这样的公司我们并不是没有遇到过,而且还不止一家,其对投资者的伤害不可谓不严重,对此,我们绝对不能以一句早就告诉过你“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来塞责,尤其在中国这样后的一个市场,更不应该如此。不过,非常不幸的是,我们那些本应该对此负责者,却就是以这一句话来应对那些无辜的受害者的。

  如果只是个别的公司,我们完全可以说是那些大股东利欲熏心所致,但是,如果是一大批,成群结队人来做这种事情,那就说明我们的制度上有重大的缺陷,趋利的“经济人”的本性,问题是管理层应该对其在趋利中对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行为要坚决的予以禁止,提高其违规的成本,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就拿这造假欺诈上市来说吧,之所以屡禁不止,就与我们的违规成本太低,而一旦成功收益太高有关。如果我们规定,这样的公司一旦查出来,至少十年不再接受其上市申请,甚至可以干脆一棍子打死,永远不再接受其上市申请,对于那些已经上市的,五年,甚至年以内,只要查出曾经违规的,没有追诉时限,一直追诉下去。如此一来还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可惜,我们不但拿不出这样的勇气,就连吓一吓那些虎视眈眈者都不敢,这就是黑幕屡禁不止的最重要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