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兰州市评选领军人才的公开建议
最近,在报纸上看到甘肃兰州市要评选100名左右的领军人才,这种做法也表明了兰州市委和市政府对人才问题的高度重视,有其积极意义。
但这种领军人才制度也有一些不足。
一、在当前中国潜规则泛滥的情况下,如何导致评选不为关系所左右,就是一个大问题。
二、没有评上领军人才的,同样做出了贡献,而享受不到领军人才的待遇,对这些人也不公平。
三、在一个单位内部容易引起人际关系矛盾。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一些措施。
一、奖人不如奖成果。奖成果比奖人引出的矛盾少。
二、可设立“对兰州市发展科研贡献奖”。
三、可将花在领军人才方面的货币投入折算为“对兰州市发展科研贡献奖”科研奖励基金。
四、同时,具体制定奖励条例。比如在经济学研究方面,可考虑在《经济研究》发一篇论文,奖励多少元,在《中国社会科学》发一篇论文,奖励多少元等。在自然科学方面,同样可制定具体的奖励政策。
五、当然,制定这种科学研究方面的具体奖励政策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奖励成果比奖励人要更为公平,也更为体现效率原则,是符合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原则的。因为,不管是谁,只要对兰州市发展做出了贡献,都可以得到奖励,这对大家也是一个激励。而将奖励的范围只划定在一部分人范围内,对其他人就激励不大,并且也不公平。
上述建议妥否,请有关领导参考。
建议人: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宋圭武
201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