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书
——参予撰写花城出版社《名城往事记忆之旅》随感
■ 洪烛
1.人类的社会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乡村与城市。说得更确切点,这是两种性质的文明。而我们恰巧生存在文明的夹缝。我同意英国诗人库泊的看法:“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乡村是城市原始的母亲,城市则是人类亲手缔造的天堂,至少可称为对天堂的模仿。天堂是神的家庭,风调雨顺,四季如春。当无神论开始取代宗教,城市也就取代了天堂在人类想象中的位置。热爱城市就等于相信天堂,这人间的天堂建立在开阔的地平线上,充满神性。在自己的天堂里,人类丰衣足食。每一座城市的地基,都填充着一部被湮没的历史,那在街道与楼群间呼啸的风是时间的呼吸或回声;而城市的每一块砖瓦,都留有人类的指缝。如果说乡村是从上帝手中继承的遗产,城市则灌注着人类自身的灵感,是以智慧及劳动兑现的神话。世界上还有什么艺术品,能像城市一样博大、丰富,抑或比城市更能满足人类的自豪感?那巨人般的想像力与创造力,通过公路、桥梁、工厂、政府、学校以及银行……获得更圆满地发挥。城市是天堂的缩影,是人类创造神话的作坊。这就是我对城市的感情:谦卑,进而膜拜。人类创造了城市,城市又推动了人类的历史,使之提速、升级,变成神话中的神话。
2.今天晚上,我,一位惠特曼式的现代行吟诗人,漫步在北京的长安街上,构思一首城市的颂歌。乡村的民谣早已过时了,城市以君主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野。田园风味的口哨,在轰鸣的汽笛面前是脆弱的。我是一个乡下佬,但是我爱北京天安门——在城门的位置我会下意识地蹭蹭沾满泥水的草鞋,恢复了儿童的天真与虔诚。城市的面孔永远洋溢着家长式的尊严,它的睿智、它的高贵,是我们百读不厌的课本。我像个从偏僻的山区投奔而来的远房亲戚,瞻仰城市的光荣与梦想,臂挎的灰布包袱装满青草气息的诗稿,作为唯一的礼物。家乡没有霓虹灯,田园诗人无法掌握城市的钥匙,有一道看不见的交通规则,专门用来制约方言与口音的。这就是我对北京的第一印象,记忆犹新。我一直以外省青年的身份,隔着纸张、空气与歌声热爱北京。这毕竟是一座皇帝住过的城市。贵族式的宫殿平民化的胡同与四合院,共同掩盖住它的特殊性:在中国,这是城市中的城市,城市之上的城市。它令我联想到唐朝的长安,宋朝的开封与杭州,以及明朝的金陵等一系列古老的地名。哦,祖国版图的心脏,黄金时代的证明。
3.我还会联想到雅典(拜伦有诗《雅典的少女》)、罗马(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佛罗伦萨(徐志摩将这座文艺复兴花园音译作“翡冷翠”)、伦敦(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莫斯科(不相信眼泪的城市)、巴黎(浪漫主义的象征)、耶路撒冷(宗教的圣地)、伊士坦布耳(旧称君士坦丁堡更美)……人类的历史使一座座城市出名了。星罗棋布的城市的名字,贯穿于任何版本的历史教材,闪烁永恒的光芒。这已构成文明的结晶。如果将其一一剔除,人类的往事会何等苍白。名城与名人一样,推动了历史的竹筏,记载着永不冷却的光荣与梦想。它们是城市中的英雄,时间的英雄,有多么风流的身世就有多么厚重的档案与爵位。城市之光。
4.或许,我无法一一计算地图上所有城市(包括那些过路火车只停三分钟的无名小镇)。但我仍然为它们而骄傲。对于它们各自的居民来说,每一个都是唯一的、不可代替,每一个都赫赫有名。“假如你先生回到鹿港小镇,请别忘告诉我的家人。”(罗大佑歌词)许多人心目中家乡的概念,常常就是一座城市朴素的名字。我们也会说:他是哪儿的人(譬如苏州人)。这等于在承认:他的生命至少有一半是属于那座特定的城市的,哪怕他周游列国,在许多座城市留有迁徙的履痕。如果有从未进过城的乡下人,那么也会有终生未离开过自己的城镇的小市民,那座城市的名称,简直代表了他的一生。坐过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的旅行者是幸福的,但那些从未体验过流浪、与自己的城市相依为命的人同样是幸福的,他们的根,从未脱离过本土。在他们心目中,这座城市(哪怕再狭小)就是世界,就是一生,就是他个人的历史。所以每一座城市的名字,都不该被怠慢的,是人类记忆粮仓里的谷粒。
5.城市是乡村的邻居。乡村是城市的边疆。生活在城市里,阳光与水源充足,乡村就显得无限遥远了。即使走在今日之农村,也会感受到怀旧的气氛。怀念愈趋衰竭的农牧业文明?而城市象征现实与未来,激发着人类的憧憬。如果根据传说来猜测,人类的第一座村庄是伊甸园(只有两位村民,亚当与夏娃)。那么我们还可以使想像力更丰富一点:第一座著名的城市是特洛伊,因为荷马史诗而流芳百世。荷马堪称人类第一位有名有姓的大诗人(他注定为歌颂一座城市而诞生),描述了最古老的一场战争。特洛伊是这样一座城市:与爱情有关,也与战争有关。这座城市美丽的女主人叫海伦。为美而宣战,兵临城下,直至玉碎宫倾,《伊利亚特》是人类最古老的城市传记,或城市史诗。
6.在高楼里拧开自来水的龙头,我闻见了工业社会的气息。自来水与电灯,是城市最初区别于乡村的地方。乡村古典的月亮只有一枚,城市的灯火却有无数盏,足以构成地面上的星空。当人可以创造光明的时候,天堂就不仅仅是神话了。“我歌唱带电的肉体”——读惠特曼的这句诗,我脑海里浮现出一座灯火通明的城市。是谁的手从莽原上清理出一小块开阔地,城市顿时积木一样堆砌起来了:教堂、商店、议会、手工作坊、邮局、医院、旅馆、水塔、车站、发电厂,我知道该各自安排在什么位置。这是一具布满齿轮的躯体,我是其中会唱歌的一个零件,我随风而去的诗稿是撒在城市上空的传单。如果空袭警报响起,城市忽然停电,从边缘开始,一条街道接一条街道,一幢楼接一幢楼,相继沦陷入亘古的黑暗。这时候,诗人只能用手去触摸城市的面孔,而更远的星空,则像一座属于神祗的高不可攀的城市……
7.城市是严肃的。而某些时候,一场不宣而战的雨,就能给城市带来浪漫主义,这不能说不是一个奇迹。每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金钥匙。古老的围墙与城门拆除了,但金钥匙依然保留。钥匙上的锯齿是绵延的群峰,是山盟海誓。这是我个人的幻想:随着右手轻轻扭动,咔嚓一声,这座城市所有家庭的门锁都豁然开启,像服从冥冥之中阳光的神谕。或许所有钥匙都是同一把钥匙的复制,所有的家庭都欢迎着同一位解放者,城市深幽的时空都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打开了。诗歌征服了一座城市。在我的手指触及琴弦之前,音乐就诞生了。它使一座城市的行人都停下脚步,等待我的手势。我的手势是世界的悬念。
8.城市从来不做白日梦。我的夜晚是属于城市的。我在靠近市中心的一幢塔楼里写诗,周围高楼大厦那一扇扇窗口的灯火相继熄灭,一切沉浸于寂静与黑暗。我相信自己是最后的哨兵,在站着最后一班岗。当这首城市的颂歌快要结尾的时候,我一抬头,察觉落地窗帘的缝隙透露出浅浅的鱼肚白,甚至隐隐听见楼下的露天街道响起黎明送奶车的摇晃声。就像一趟沉睡了一宿的火车初初启动,车厢彼此碰撞,咣地一声震颤——我的眉峰微微皱紧,意识到,在生活的轨道上,城市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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