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企业上市的助推剂
浦东新区2010年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中提出:“继续争取证监会支持,推动VC、PE、产业投资基金集聚,推进OTC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把浦东打造成为资产管理中心”。
一、什么是PE
PE,英文全称Private Equity,直译为“私募股权”,是指筹资人通过非公开方式筹集资金,并投资于非上市成熟企业,最终籍由被投资企业上市等方式获利。私募股权的特点,一是非公开,这是其与公募股权的关键区别;二是以“非上市成熟型企业”为投资对象,这是其与风险投资(VC)的重要区别,后者多偏向于“初创型企业”。
二、为什么中国要发展PE(私募股权)
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对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意义重大。一是加快培育上市企业。发展私募股权可以为企业提供长期股本支持,进而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培育更好的上市公司;二是丰富社会投融资渠道。作为新型的投融资方式,私募股权的发展有利于我国投融资渠道的畅通和多样化;三是避免国家高负债经济运行压力。发展私募股权,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可以降低企业银行贷款比重,进而避免我国可能出现的高负债经济运行压力。
三、走进PE(私募股权)
从发展规模来看。私募股权于上世纪70年代起源于英美,2006年全球已形成5000亿美元的规模,相当于美国股票市场的5%和全球GDP的1.4%。我国的私募股权于2006年初见雏形,但发展迅速,2008年融资金额已达70.81亿美元。
从法律规制来看。英美等国在《证券交易法》、《投资顾问法》等法律中设专门章节,对私募股权的定义、投资者、组织形式、利益实现渠道等都有明确规范。我国关于私募股权的立法尚不完备,相关规定散见于《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之中。
从组织形式来看。有限合伙制为私募股权的国际主流模式,该模式的优点为组织灵便、税收优惠。我国目前仍以传统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其他形式占比很低。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在该领域法律规范不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欠成熟所致。
四、PE(私募股权)发展的财税政策
私募股权投资具有时间长、风险大、专业性强的特点,其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特别是税收方面的扶持。
(一)国际做法
英美等发达国家对私募股权出台过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美国国会1978年和1981年两次降低资本利得税率至20%,使私募股权行业的吸引力大大增加。英国持续出台税收激励计划:对投资小型加工贸易类企业并持股3年以上的企业,准予以投资额的20%抵免公司税;如果将投资所得再投资,可延迟缴税;如果在处理创业投资计划时出现损失,可以从其公司收入中扣除损失,以减少税基。
(二)国内做法
1、国家层面
(1)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2007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制定针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私募股权企业位列其中。具体内容为:对经备案的内资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及以上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企业避免重复征税的规定。针对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财税[2008]159号明确“先分后税”原则,避免了合伙制私募股权可能出现的重复征税问题。
2、天津、重庆和北京的部分做法
(1)企业所得税方面。天津为推进滨海新区发展,针对区内新设的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或现代服务业的私募股权,自其获利年度起三年内,以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予以财政返还;重庆则自其获利年度起,就其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施“两免三减半”的财政返还,同时还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执行15%的优惠税率。
(2)营业税方面。天津和重庆都对部分私募股权自其开业之日起,实施营业税“两免三减半”的财政返还;北京则对合伙制股份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及房产税方面。天津与重庆均对私募股权企业购建自用办公房产的,免征契税、免征三年房产税。
(4)个人所得税方面。天津对私募股权企业的高管首次购房或参加专业培训的,以其个人所得税部分予以返还;重庆对该类高管自就职之日起实行个人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财政返还,以鼓励其继续深造和购房;北京则对市政府给予私募股权企业有关人员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上海浦东已有的做法
2008年,浦东新区金融办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明确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此外,浦东还针对相关企业的高管个人给予住房补贴,对陆家嘴及张江功能区租赁房产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
五、浦东发展PE(私募股权)的环境分析
面对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投融资体制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作为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域,浦东新区应以建设私募股权中心为契机,再次勇当“排头兵”。
从有利因素来看。浦东发展私募股权有三大优势:一是起步较早。自有限合伙制成为股权投资机构重要组织形式以来,浦东新区已成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45家,资金总额达34亿元。二是人才众多。截至目前,浦东新区拥有各类金融机构542家,约占全市总数70%,吸引了超过10万名金融从业人员在此工作。三是政策扶持。2008年,浦东新区针对包括私募股权在内的股权投资企业,在企业开办费、中高级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了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力度。
从面临挑战来看。浦东发展私募股权的挑战主要有二:一是对外资私募股权监管较难。目前,大部分外资私募股权都选择通过设立离岸公司的方式进入国内,该种模式给当地管理机构带来了资金监控的难题,虽然浦东新区金融管理部门对区内银行、保险公司、交易所等都有专门的管理办法,但对私募股权的监管手段还很有限。对税务而言,如何协助监管离岸私募股权机构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迫切需要税务部门加强必要的税源监控。二是政策突破较难。财税优惠政策的制定需要自上而下。目前,浦东在发展私募股权的财税优惠政策上并无优势,今后需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推进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私募股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