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纷纷认为调控又一次失效的情况下,官方近来有点座不住了。总理表态…,副总理也表态。那么作为直接责任人的住建部,表态更属理所当然。
但是从住建部的表态看,既无新意,又很官方化。老调词仍为“2011年在支持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同时,还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而我们知道,作为一个国务院下属,在有关表态时,应该比国务院有更加具体详细的措施来。但是我们既没看到,又没领悟到。
然而使我们更不明白的是,在有些措辞上仍然延续了市场一直较反感行政干预上。如:“住建部监察部将考核地方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而此举个人以为是逼迫地方政府玩行政手段。当然作为住建部或是有苦衷的,在今年“问责制”不大灵光的情况下,或已受了批评等。面对来年总得体现一下创新意识,所以弄出了,对地方政府稳定房价由“问责制”,改成“考核制”。但问题是不管“问责”也好,“考核”也罢。在市场化现实面前。作为地方政府只会使出更多的像“限购”一样的行政手段来。无独有偶,已经有了,浙江部分地区开始预售价格审批制,只准在0至-10%价格幅度内售房,否则无法网签合同!所以有理由想信,这等事在2011年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