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职工收入,要减轻缴费


  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近日发表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职工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

  这种情况表明,职工所缴社会保障费用比例过大,已经成为影响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温家宝总理做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的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对此,要分好社会财富的“蛋糕”,不妨从减轻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开始。

  社会财富“蛋糕”的分配,当前看来主要问题在于居民初次分配的比例过低。有数据显示,美国GDP是中国的3倍,但美国劳动力的年均收入水平却是中国劳动力的30倍。中国居民的收入所占国民收入的比重,1993年为63.2%,2007年却下降到约50%。企业储蓄占GDP的比重1992年为11.3%,2007年升至22.9%,而中国家庭储蓄与GDP之比却没有什么提高。这表明,社会财富得到迅速增加,但居民财富却增加缓慢。

  因此,加大社会财富初次分配比例,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直接着眼点,但减轻职工缴费,却同样是重要的着力点。

  对于职工减轻缴费比例之后,所形成的缺口,应该由央企来加以补足。理由如下:

  第一,央企是用国家财富组建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国家为它提供了诸多便利,诸如贷款上的优先和照顾。所以,应该加大央企的分红比例。通过第二次分配来改善社会的收入公平。
 

  第二,央企不少企业利润很好,为规避税务,从网民提供的信息来看,甚至出现了给自己的职工发钱找借口难的现象。所以,适当提高央企分红比例,用于社会职工的缴费,具有合理性。这是维护全社会职工利益,加快社会公平,阻止收入差距加大引发社会问题的重要办法。

  个人意见,期待更多的有识之士指正。 

附:“单位不是没钱发,而是愁找不到名目。”某电力央企工作的李某透露,“我们单位员工每月都有报销任务,即1500元的超市购物和1000元的汽车油票,完成任务就等于报销了2500元。”据了解,该央企员工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非工资性收入等内容,“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垫付款,而奖金包括绩效工资和月奖。”(3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