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力资源实行能级管理应着重把握的二个问题


 
 
一、能级认证的条件设定
能级认证的条件设定,是基层同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我们推行能级管理办法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能级认证条件,不仅是直观划分人力资源能级等次的重要参数,更是基层同志参予能级认证的“入场券”。能级管理办法能否吸引和调动基层同志的参予热情、激励基层同志好学肯干、发奋向上,与能级认证的条件如何设定首先关联。从“能级”二字顾名思义,能级管理办法突出的应该是它对基层同志“能力”的考察、要求和呼唤,因而,能级认证的条件设定也就必须围绕能级管理的这一本意和原则来思考研究、落笔成文;那种刻意强调以工作年限长短作为能级认证前提条件的迂腐做法,只会削弱甚至扼杀能级管理办法的先锋意识和创新能力,使能级管理办法从一开始就落入以往诸多人事管理办法的窠臼,失去它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能级认证的条件设定上,笔者认为,我们应该根据基层目前人力资源现状和工作开展的客观需要,既要考虑给予做了十年“媳妇”的同志当“婆”的资格,也要考虑给予“媳妇”虽然没做满十年但学历却相对较高、能力相对较强的同志当“婆”的资格,在具体操作上,可否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条是以要求工作年限长短为主,配套要求相应学历层次,也就是说,在学历既定的情况下,能级越高,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就越长,反之就可短些;另一条则是以要求学历层次为主,配套要求适当工作年限,即对同一能级,学历层次越高,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少,反之,学历层次越低,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就相应拉长。这样,既可以照顾到多数学历层次不高的同志选择能级的需要,又给了少数学历高、资历浅、能力强的年轻同志选择更高能级的可能,利于在基层同志中形成人人爱学习、个个争上游的生动局面,营造“有为有位”的工作氛围。
二、能级资格的确认和聘用
客观地说,能级认证的条件设定只是给了基层同志参予能级认证的一种可能,而能级资格的确认和聘用给予基层同志的则应该是参予能级认证的一种结果。由于能级管理办法最终体现对知识的尊重、能力的认可及待遇的公平,因此,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一个人到底达没达到他所申报能级的水平、够没够上他所向往能级的聘用条件,就显得十分的关键和重要了。严格地说,能级资格的确认和聘用是能级管理办法内在生命力旺盛与否的决定因素。
笔者认为,把握这个问题,需要事业为重的使命意识、求贤若渴的宽大胸怀、革除习惯“官”念的创新勇气、举贤荐能的铁腕强拳。如果把“能级”当成“官职”、把能级确认和聘用当成“加官封爵”,在能级资格的确认和聘用上搞“职数”限制或“比例”控制,势必会造成对部分优秀人才的硬性挤压,从而打击基层同志追求能级的信心和热情。担心能人多了事情难办,在逻辑上并无道理可言;让能人多起来,正是我们实施能级管理办法的初衷和宏愿。就我们的事业而言,能人多了尤其是高能级的人多了,是多多益善。我们可否研究制定一个客观科学的能级达标标准,明确告示凡达标人员都能获取所申报的能级资格并得到对应的聘用,让基层同志受到实实在在的刺激、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看到实实在在的希望。我们对人力资源实行能级管理的目的是要释放人的创造能力、挖掘人的工作潜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我们应该努力形成一种开明的机制,这个机制能够像大海吸纳百川一样吸引人才,像太阳催开花朵一样催生人才,使我们的人事格局出现能人辈出的盆聚效应,为我们事业的发展获取更多的人力保证和更大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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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刊载于二○○三年第八期《九江党刊》、二○○六年十月十一日的中国税务网,并入选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税收科研成果论文集(2004)·管理与服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人文科学研究所主持选编、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新时期人文科学优秀成果精选》、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卢仁发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财税改革与管理全书》,并获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人文科学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