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医药链条多重矛盾集中体现的公立医院,在厘清和重构利益分配格局、产业秩序的改革道路上走得并不太顺利。如今,这一困局在2月23日《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后,终于展露一丝曙光。试点的方向已定,留给业界的是巨大的可操作空间。
“把原来由老百姓支付的医院15%药品加成改为政府财政补贴,在政府买单的情况下,依然是药品购进价格越高,医疗机构和相关利益方获利越高,将导致医保费用的使用率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加重。”针对2月23日公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鸿武如是评价。
《指导意见》并非正式的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只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相关思路和措施。目前,具体的试点实施方案仍在制定当中。
取消加价牵动用药结构
《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2006年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顺价加成15%的政策,使得医疗机构药品进货价越高,收益就越大,从侧面刺激了药品费用的增长,加剧了老百姓“看病贵”问题。此次《指导意见》沿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的思路,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实施中,将“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指导意见》刚公布,多数医药企业即表现出对《指导意见》的高度关注,并探讨其对药业可能带来的影响。其中,对于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后对药价、医院用药等方面的影响成为讨论的焦点。
国药控股集团高级顾问干荣富认为,医疗机构原药品加成部分今后将改为从药事服务费、财政补贴和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中弥补,落实得好就有望缓解药品价格的虚高,对制药企业的影响不大。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秘书长周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15%的药品加成,直接降低了医院追求高差率药品的动力,对于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有一定帮助。但此前医疗机构实际获取的药品加成不止15%。周燕同时表示,医疗机构合理补偿机制的建立任重而道远。
“取消药品加成就是控制加价率,这个对于医院用药结构的影响是最大的。”耿鸿武如是强调,例如一些价格较贵的原研药,其在医院的使用量就有可能减少。他说:“可以对医疗机构的药品选择进行指导,改变药品的使用结构。”
但耿鸿武同时也担心,对于药价的管理由差别加价率逐步过渡到取消加价率,实质上与15%顺价加成并没有机制上的差别,医疗机构依然不能与政府主管部门一起齐心协力降低药品价格。而且,把原来由老百姓支付的医院15%药品加成改为政府财政补贴,在政府买单的情况下,依然是药品购进价格越高,医疗机构和相关利益方获利越高。
诸多难题引发观望情绪
在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财政补贴机制等相关配套措施未明的情况下,有药企人士担心,如果财政补助不到位,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会将损失转嫁到中间环节和上游环节。
周燕告诉记者,目前已正式启动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部分地区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之后的财政补助尚未落实到位,而此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财政补助范围更大,将是一个难点。
“取消药品加成后,还有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问题,如何试点、如何补助、如何报销,各地的做法也不一样,短期内对医药企业的药品临床推广等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和变化,该怎么做的还是怎么做。”正大海尔药业副总经理任莉如是告诉记者。
而且,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医院药品采购方式有无影响、影响几何,现在也无法预知。“至少要再等半年时间,看看各地的试点如何、可复制程度如何。”任莉认为。
而记者了解到,国药控股政策研究专家正在密切关注和研究对策,但《指导意见》中较多模棱两可之处,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因此暂时还看不出其对医药商业的影响。“总的来说,改革的方向将促使医院对流通企业的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大医药流通企业过去的服务重心是品种,现在的服务重心则往品种、扁平化网络和高服务能力转变。”干荣富告诉记者。
让支付方参与监控医院
《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同时还提到“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上述让支付方参与监控医院诊疗行为和用药行为的意见,周燕等业内人士表示赞同。他们认为,按病种付费、建立医院与医保机构的谈判机制,这是经多国实践证明的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将是未来的方向。如此设计和实施,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就会受益,对相关药企构成利好,老百姓也能真正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