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领导批示来解决问题折射特权思想
现实生活中,当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出现行政争议后、却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时,就会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出现矛盾和问题,也应该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法律手段来解决。但是,如今人们解决纠纷往往是“信访不信法”,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由于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期限、步骤、方式等限制,在个别时间和个案中又能够“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信访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
在官场中,有这样一种怪现象,很多事情在没有领导批示的时候,很难解决或者故意拖着不解决。而一旦有了领导批示,很多矛盾和问题便能够“一步到位”地得到解决,甚至还能“破格”、“破例”。而且现在往往是领导的级别越高、批示越明确,解决问题就越快。这使得信访群众“一窝蜂”涌向党委、政府寻求“直通车”,甚至引起信访者的“攀比”心理,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能歪则歪、能闹则闹,歪理不断,歪风上升。
以领导批示来解决问题折射出官场中存在、盛行的特权思想、领导权威,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领导干部的批示,不管是不是科学正确合理,只要一落笔、一下发,便能够立即“奏效”,这是因为领导批示,已经不简单的是几个字、几句话的问题了,而是代表着领导的指示、领导的权威。而一些向来就唯领导是从、唯领导是瞻的部门、下属,见字如见人、接批示如接领导,把“批示”当“圣旨”,视“领导”为“皇帝”,那还不屁股撅上天地“照办”,至于走不走正常的程序、履不履行合法的手续,也就只有天知道了。正因为如此,官场上,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动不动打个招呼、写个条子、开个后门,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也就显得自然而然、见怪不怪了。一些权钱交易、贪赃枉法,也便会“领导批示”的掩护下滋生和蔓延了。而一些地方,动不动就发生个别打着领导旗号行骗的不法分子屡屡得手的“骗局”,也印证了特权思想、领导权威的可怕。
尊重别人,敬重领导,本没有错。但是,权力毕竟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如果任由各种纠纷肆意发展,最终没有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而是循着信访这条路上下反复处理,靠着领导批示解决问题,无疑将导致法治社会的倒退,更会助长一些人头脑中的特权思想。
也许有人会说,领导批示,那是对信访工作的重视,是对民生问题的关注。这话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领导干部在俯身听民意、知民情的同时,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法律的手段来推进问题的解决,依法解民忧,而不能大笔一挥,批示一堆,信批示不信法律,以批示来压着下面办事,而不以法律来规范施政行为,只能让权大于法、官大于民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相适应的怪现象滋生,使权力异化变形,使原则变味走形,败坏党风政风民风。
“领导批示”之所以能盛行、管用,说到底,还是对领导的权力缺乏一种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领导的很多批示,包括一些明显不科学、不正确、不合理的批示,能够“出炉”并“一路通行”,充分说明了领导权力无人能管、无人管得了,如果领导在动笔批示之前,能够有人提醒一声要不要批、怎么批;领导批示在一层一级流转的时候,能够有人反问一下、断喝一句,也许就不会有一些地方出现的一年有上百号、上千份的领导批示在官场上流行了。看来对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确一刻也不能放松。
群众“信访不信法”,某种程度上暴露的是官场上的“信权不信法”。只有把权约束在法律下、规范在监督里,才能使法理战胜歪理。各级领导在重视信访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减少批示、增加指导,从而将各类争议逐步引导到法律解决的主渠道上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进步。
(倪洋军)
以领导批示来解决问题折射特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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