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预售制,将加速地产垄断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宣布,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广西今年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1月24日《新华网》)

  2007年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7号令),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可地方政府通过化整为零,将每次拍卖的土地分为A、B、C……若干小块,轻松化解了37号令。

  此次由并不是房地产焦点地区的广西去试水,仅在南宁一个城市试点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应该说比过去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全面铺开还是有所进步,但有关方面对“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危害性是否有过充分的论证,则不得而知。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好处当然显而易见,从长远来看,确实有利于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商品房看得见、摸得着,房屋质量更加有保障,就可以有效避免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经济纠纷。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起到遏制炒房的目的。

  但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对于中国的城市建设,尤其是处于价格飙升状态的当前房地产调控来说,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视:

  首先,不利于城市的总体规划。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后,多数房开企业的自有资金将更加捉襟见肘,他们只能通过招投标拿些小地块,无法参与城市的连片开发,势必导致城市的规划又要回到以往的“小块”时代。

  其次,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将大大增加,最终还是要转嫁到房价上去。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房开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度增加,而加大借贷规模所产生的财务费用,最终必然要作为房价重要的构成要素之一,体现在房价上。

  最后,将导致垄断,这也是房地产市场最为可怕的结果。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将和此前土地政策的调整一样,进入房地产行业的门槛被抬高,最终必定要淘汰一批实力较弱的房地产公司。短期看,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量肯定会减少,供不应求的局面一定会助推房价更快地上涨。从远期看,房地产行业重新大调整、大洗牌后,剩下的就是一些相对有实力的开发商,而这些开发商又偏重于高档楼盘的开发,低端商品房将难以上市,市民也就失去了选择权。

  近年来,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应该归功于商品房预售政策。但房价的飙升,却并非因为房地产预售制度的存在。

  因此,在房价高速上涨的背景下,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一些有实力的开发商一定会“偷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