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高雄女中编辑社对谈


按:今年二月,应高雄女中编辑社邀约采访,聊得挺开心。前阵子同学们寄来整理过的访谈纪录,她们把我漫无章法的瞎扯闲聊,编辑成很有条理很好读的文章,功力比我认识的许多三四十岁的专业编辑还要得。征得同意,转贴在此。雄女编辑社同学们的名字附在文末。谢谢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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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女中编辑社:首先想请教老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音乐以及民歌这方面感兴趣的?

马世芳:我的父亲在教书,是个作家;母亲则是一位电台广播主持人,家里有很多的书和唱片。我从小在那样的环境长大,自然对这些感到特别亲切。但要如何在脱离少年之后仍保有这份难舍的情感,则又是另一个问题。当然对音乐一直很有兴趣,但却没想过会跟我长大后的工作有关。

我高中时,第一志愿是台大外文系。我希望我能够读文学、作翻译,成为一个很好的编辑,工作是跟文字、出版相关的行业。我完全没有想过我未来的工作会跟音乐有关|做电台主持,或者是架设音乐网站。要是回去跟十七岁的自己说:「你长大以后想做的事,未来都不会发生。」应该会觉得满沮丧的。可是人生就是有许多的意外。

上高中后感觉比较能掌控自己的时间了──当然实际上永远觉得不够──开始要去探索的时候,你自然会以过去所接触到的作为探讨的基础。对我来说,音乐所扮演的就是这样的角色。

没有网路查资料,也没有同好分享,就靠录音带外面的一张侧标,打开来读歌词和介绍文字。事实上那时国外的唱片和CD很少附歌词,在美国歌词是另外卖的。台湾文化不一样,必须要有歌词我们才能够学著唱,因此唱片公司会请工读生或老外听写。因为酬劳很少,他们常常乱打一通,又没有校对,就直接拿去印了。印出来的歌词错误非常多,一边听著随身听,我越看越觉得:「奇怪,这明明不通啊,是这样的吗?」便拿出原子笔来校对。就这样,英文越来越好。可以说我的英文程度是听摇滚乐来的。我比较占优势的是母亲的工作,她有类似字典的英文音乐工具书可以查,看不懂的就查字典,后来母亲的书慢慢地不够用了,那时候买得到英文音乐书的地方很少,好不容易买到了就会兴奋地从第一页啃到最后一页。我是主动地想要去了解这些东西。

有些男生迷棒球,他们可以背出每一场季后赛第几棒打者的打击率;有些男生迷战车,他们可以背出二次大战徳军坦克的规格型号;迷NBA的会知道每一场比赛某一个人在几比几的时候打了一个什么样的球。但我可以背出披头四从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九年每一张冠军单曲、出版年月、冠军周数,以及英国摇滚入侵美国那段时间各大乐团的成员变化。当你迷上某样事物、有了热忱,自然而然地就会想要知道更多。

开始感兴趣的核心、幽微的部分是无法说明的。一定要说的话,可能是高三时从妈妈的抽屉里找到的一捲披头四录音带。自此,听音乐从被动转为主动。当时披头四已经解散二十几年了,这注定会是一个和同学不太一样的选择,所以你就只能自己默默地听。有时这样的寂寞也没有什么不好。

问:即使喜好冷门,老师有找到兴趣相同的好朋友吗?

答:那时校刊社有个同学,他音乐听得非常多。我录音带一次大都买个两、三捲,要是出手买个五捲就要六百块──他老兄都是拿纸箱在买的。虽然他听的类型跟我不太一样,但偶尔还是可以聊一下,所以也不是完全没有可以讨论的对象。他比我厉害得多,能读又能写,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老实说我还满嫉妒他的。

那时候周记要写读书心得,我都写这个礼拜听的摇滚乐,然后翻译歌词。我最高兴的是有一次高三模拟考的英文作文题目是A song I'd like to hear。这个题目太好写了,我脑海中迅速地爬出一百首披头四的歌,而问题只在我不知道该选哪一首。后来决定写齐柏林飞船(Led Zeppelin)的Stairway to Heaven。很多同学不知道这个题目该怎么写,只好写国歌,还写成national song。英文老师就说:「同学们,我知道你们很想写国歌,但国歌不是national song,是national anthem好不好!」

问:老师特别喜欢的歌手或音乐人?

答:我启蒙、开始听老摇滚,就是因为披头四。他们真的很棒。我想他们在红的时候作梦也没想到,在解散四十年后还能登上排行榜冠军。这实在太神奇了。但这只证明他们的音乐很受欢迎,然而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听也是个有趣的现象。听他们的歌,真的会感觉到一些很特别的东西,说不清楚。听披头四这么多年,我觉得他们的音乐好像就长在我的身体里,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就好像一本书反覆地读个十次、二十次,它就会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一样。他们的歌也是。我到现在听他们的音乐还是会很开心、很感动,有一种比老朋友更亲的感觉。不管情绪是很高亢、很喜乐,还是很沮丧、很寂寞,他们的歌好像随时都可以让我的感觉、让我的生命更丰富。「让生命更丰富」是一种很老套的说法,可是他们的音乐很具体地让我感觉到这个词的颜色跟重量。

问:请问您曾否希望能生在自己所向往的那个年代?

答:我的父母是那个年代的人,他们也喜欢披头四,但不见得生在那伟大的年代就能够理想地参与在其中,成为它的一部分。

错过某一个时代,我们总会觉得,哎呀,如果生在那个传说中的时代该有多好。但我发现一件事情,因为实际的生活是由无数琐碎的细节堆叠出来的,而我们被这些细节淹没的时候,不见得有能力去看到其中最重要、最有意义的是什么,哪些东西再过二十年、三十年还会被记得。当年有成千上万的垃圾唱片、烂歌、烂书,乱七八糟的东西充斥在市面上,而且都卖得很好。只是它们都跟那个时代一起腐朽了,再没有人记得它们。就像现在这个时代,卖得很好的不见得是会被记得的,而会被记得的不见得是卖得最好的。披头四是个例外,他们被记得,而且卖得超级好。我觉得作为后辈去温习历史有个好处,就是筛选跟淘汰的过程已历经了好几轮,大致上已经过滤掉很多不需要再去想起来的东西。当然有很多会被错杀,那要靠自己想办法把它捞回来。可能在往后的学弟妹眼里,二○一○也是一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我们却不见得有能力去判断。所以假如我早生个二、三十年,也不见得可以达成那么刚好的情境。

我真的不觉得一定要早生个几年。也许当年真的有过这样的想像跟渴望,但那只是浪漫的想像而已。我最有感情的音乐可能是一九六○年代的音乐,但是我对现在的创作音乐,一样有很大的期待跟好奇。我做广播,每个礼拜邀请不同的人来上节目,他们带著吉他来我的节目自弹自唱,用非常拮据的预算去做独立制作的专辑也做得非常棒。那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东西。只有在这个时代我们才能听到张悬和苏打绿,看到像谢和弦这样特别的歌手,看到竟可以一路唱个十几年的五月天。所以我不觉得遗憾,或者说这样的遗憾是代代皆有的。可是那背后的思维方式不是恨不得早生多少年。

有时长辈会感到新奇地说:「哎呀,马世芳,你都听我们那个时代的老东西啊。」言下之意是你又没经历过,怎么可能会对那个时代的东西那么有兴趣。我觉得应该反过来说,是我们离那个时代还不够远。披头四出道的时候是一九六二年,他们真正走红全世界是一九六四年,民国五十三年,离现在也不是那么遥远,很多拥有第一手记忆的人现在都还活在这个地球上。

但是假如再过五十年、一百年呢?就像我们现在会去听莫札特、贝多芬,或回头去读托尔斯泰和日本大正时代的夏目漱石、芥川龙之介、太宰治,他们都已经变成灰多少年了?谁知道十八世纪的欧洲是怎样的气温与味道?但我们现在还在听他们的宫廷音乐,而且每年还有成千上万的音乐家孜孜不倦地在演奏他们的音乐,并且因此感动。没有人会质疑你没有经历过巴哈的年代,为什么要去听他的音乐。我觉得是因为我们离那个年代还不够远才会这样想。

问:您对于「怀旧」一词的观点与解释?

答:「怀旧」这些年其实很流行,这个词或是这个概念你们都看过,比方「五年级同学会」,或是有些店会特别用民国五○年代的电影海报去装饰;有些人突然怀念起猪油拌饭,就要坐在阿嬷的供桌上吃才特别有味道。其实那是在追求逝去年代的生活细节,而那样的细节是跟庶民文化相连的。某一种年代才有那样的电灯泡、那样的电影海报,某一种年代才有那样的唱歌方式。庶民文化或流行文化这类东西很有意思,它跟我们集体的情绪是最贴近的──你们出生是一九九○年代──哇,所以五月天是你们幼稚园时开始走红的,那就是自从你们有记忆以来就一直唱到现在、跟你们一起成长的团,这就是大家会有共鸣的。不同的世代会有不同的这样的东西。我们的阿公阿嬷想到的可能是文夏;我们这辈的人可能是无敌铁金刚、科学小飞侠或一包五块钱的乖乖;七年级也会有七年级集体的情感、记忆。

但除了怀旧的价值之外,我们是不是能够找到更多有趣的东西?跟所谓的精致文化,和大时代的政治、社会、历史这些被学院派的人拿出来翻来覆去讨论的、看起来很巨大的东西相较之下,庶民文化或流行文化似乎是较无关紧要的,实则不然。真正好的流行文化产品一样有它的艺术价值,而且它的影响力可能比什么都还要大、比什么都还要远。流行音乐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们看到古早的明星发型很可笑,或以前歌手的唱腔很奇怪,只是最皮相、粗浅的部分。更值得探讨的是,虽然他们的发型很好笑、唱歌的腔调很奇怪,但有时我们还是会被感动。这里头到底是什么在持续地触动我们?为何我们看一个已经死了两百年的人写的书还会掉眼泪?而我认为要能搞清楚这为什么,必须有文化的教养。就像想读懂文言文要有起码的国学基础。同样地要能够理解五十年前的歌为什么是一首好的作品,也要有那样的教养。那在学校没有人会教我们,得自己帮助自己。我觉得流行文化的教养也很重要,我不会说它比国文的教养更重要,但那才是我们这个时代能够累积的厚度。要能够累积集体的记忆、延续集体的感情,必须要有这样的教养才能够真正做到。否则我们就只是不停地遗忘,什么都不能够累积。

我们时常抱怨时下偶像剧太肤浅、歌手没有实力、流行小说缺乏内容……这些东西是不是真的不好,那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是假如不希望这些问题越来越多的话,那就不要遗忘得那么快。不要遗忘得那么快不等于怀旧,换个说法,怀旧不等于把古老的东西都说得很美好。古代的东西没有比较美好,所有的时代都一样。

我们透过滤镜在看历史,而这些会被过滤到最后还看得到的、让我们觉得重要而被书写下来的,一定是被选择过的。我从来不觉得某一个时代一定比哪一个时代伟大 ──一九六○年代没有比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伟大,那个年代也有一大堆人醉生梦死,或者醉生梦死得更严重也不一定。而且更有趣的是,我们可以从历史的发展去回头看他们当年的理想到底实现了没有。

当年嬉皮好像很威风,到了七○年代之后很多人就幻灭了,头发剪掉去华尔街上班。一九四○年代二次大战之后出生的婴儿潮世代是嬉皮时代的主体,当年搞反战的、抽大麻的、做迷幻药实验的、搞嬉皮公社的、玩摇滚乐的、搞前卫剧场的这些家伙,在长大后搞出了像雷曼兄弟这种东西。现在这一代已经六、七十岁了,成为高度开发社会最大的负担。很多人认为这是老不死的一代,占尽了便宜,享有二次大战之后已开发国家发展最快的一段时间,拥有最好的资源、成长环境与条件,他们真正的建树比起前后世代未必比较多,闯出来的祸未必比前后世代来得少。我们当然为他们当年曾经有的纯洁理想而感动,但是并不需要照单全收。因为历史是一团乱麻,到处乱窜,从来不是单线的进程,就像艺术的发展,不能用「进步」两个字来形容。

问:请问您在工作上是否曾遭遇挫折?当您遇到这些挫折时,什么是最能够支持您的?

答:人生必然会遭遇很多的挫折,真的要听的话我可以讲到晚上。就像你们自己也有很多挫折。但这些苦恼再过个十年回头看会觉得可笑。那算什么苦恼啊!但当下真的很苦恼,是不是?

我到现在也还不太知道什么最能够支持我。我没办法说:「啊!在我最挫折的时候,摇滚乐是我精神的良伴。」不是这样的。我也没有发展出一套面对挫折的SOP。关起门来听哪一张CD第几首歌,吃个什么菜,第二天就好了。那是不可能的。

真正的大挫折来临的时候会食不下咽、辗转反侧,脑子里面转来转去都是讨厌的事情,甚至想让公车压过去算了。但是总是会过去的。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碰到问题、难关,当然都会想逃避,但是换一个角度想,明年回头再来看这件事,也许就不算什么了。我用这样的想法支持自己,也就这样一关关走过来。我基本上是个乐观的人,但随时做好最坏的准备。当然我读过的书、听过的音乐,或者我所尊敬的艺术家的作品,能让我面对现实生活之中的种种;几乎无法承受时,也许可以提供我更多面对挫折的勇气。但并不能帮助我解决问题。

问:您觉得目前的工作跟兴趣的连结是?

答:很多人会跟我说:你的工作跟兴趣相关,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很多时候会有另外一个完全相反的说法,就是「千万不要把你的兴趣当工作」。因为你一旦把兴趣变成工作,兴趣就不见了。这两种状况我都经历过。

有一段时间我在做音乐网站跟独立唱片发行。我帮珊妮出版了她最好的专辑《后来我们都哭了》和《拜金小姐》,还有她现场演唱会的实况录音唱片。我帮一九八一年的天水乐集唱片做复刻版,还有很多我尊敬的音乐人。帮他们出这些专辑我实在太有成就感,我到现在依然觉得那是令我很开心的事,而且我相信全世界没有人能比我做得更好,因为我在乎细节、尊敬音乐人,我不会去做挡在听众跟艺术家中间那种没有意义的隔阂,相反地我希望用最没有障碍的方式让音乐人的想法呈现出来。但另一方面经营这样的工作,要面对很多你本来不想面对的东西。比如说无数次金钱周转、过程的压力、人手不足、成本、折扣、经销商、恶质的媒体还有公司内部人事的纠纷、跟艺人沟通时意见相左,那太痛苦了。所以现在我听我曾经做的这些CD会很感动,但想起那时的工作过程我就胃痛。

第一次上广播电台做自己的音乐节目是十八岁,考上大学那年开始在中广青春网兼差做固定的客席DJ。除了当兵两年,我几乎没有离开过这个位置,算算我到二○ 一○已经做了二十一年的广播,但我从不把它当做一份full-time的工作。

我从未对广播感到厌倦,且衷心感恩我能有机会做这份工作。或者我从来没有把它当成所谓的「工作」,而是一个可以「玩」的机会。做广播赚不了什么钱,它的待遇比起其它电子媒体是非常微薄的,但相对来说它受到的限制也比较少,没有那么多市场、商业,种种的考量,节目上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快乐得好像再做个二十一年也没有问题。

所以兴趣跟工作的关系应该要如何?很难讲,也许保持一个若即若离的状态比较好。

问:请问您在工作中是否有过印象深刻的事情,例如和听众的互动过程?

答:我在十八岁时有一个资深的广播人叫蓝杰,邀请我去她的节目「回到未来」──一个专门播放老歌的电台节目──每个礼拜我在她的节目里介绍一个小时披头四的音乐,慢慢地学怎么做广播,尤其是做音乐节目。她等于是带我进入这个行业的恩师。

大一时,我认真地希望有一个自己的节目,就去中广青春网参加DJ的培训班。中广跟地方电台完全不一样,收听群众大概是台湾最广的,台澎金马包括中国东南沿海还有海外侨民都听得到。于是我会收到各种不一样的听众来信,他们会在我的节目时段固定地听。有跟你们一样在准备大学联考的高中生、有愤世嫉俗的大学生、有计程车司机,一面开车一面听收音机。那个年代没有网路留言板可以直接在上面推文,必须去文具店买信封信纸,丢到邮筒里大概过三天才会收到,所以我这个礼拜上节目收到的信,下礼拜才能回覆。那是一个节奏跟现在完全不一样的状态。

我很清楚地发现一件事情:我在节目里讲的话、放的音乐,真的会对很多我不认识的人产生效应跟影响。那是我第一次切实地感觉到媒体的影响力,就如手上掌握了「公器」。当我任性地放一些很黑暗的摇滚乐时,也许某一位在便利商店值大夜班的女孩会因这首歌想起她失恋的过去而伤心。我以前当然知道会有这种事,但不曾具体感受到。我收到过四张密密麻麻的信纸──因为我放的一首歌触发了他──叙述他看这个世界如何地不顺眼;他觉得我是世界上唯一懂他的人,他要倾诉。事实上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要干么,我只知道一件事情──我千万不能在这个媒体上乱讲话。

当时青春网的总监是我的母亲陶晓清,她上课时讲了一个概念,到现在都还很受用,「录音室里面就只有你一个人,面对一支麦克风,但这支麦克风播出去可能是几十万、几百万个人在听,所以千万不要不负责任地把负面情绪带给大家。」我一直没有忘记这句话。

我们不可能总是粉饰太平或是掩饰自己的伤心、愤怒及不满。不过我做的是音乐节目,不像政论节目有那么多的火气、那么多现实的事情需要敏锐地挑衅,或者企图改变一些事情。但我觉得就算我做了政论节目,也不会不负责任地把负面情绪带给听众。人总是会有生气的时候、情绪低落的时候,若硬要强颜欢笑也有点为难。后来我学会以柔软一点方式的去表达自己的不开心,而且要让大家很清楚地知道这只是我个人的情绪,你不一定要跟我一样。比方说我尊敬的音乐人Elliott Smith过世了,于是我放他的歌纪念他。但他是一刀戳进自己胸口自杀死掉的,这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我会说我们要感谢他留给我们这么美好的音乐,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当时值大夜班的一个听众妹妹亲手织了一条围巾给我,老实说我很为难,要我丢又觉得好像不应该丢;要我围著嘛,也怪怪的。于是我把它塞到衣橱里面,过了许多年才把它清掉。我收到过受刑人写来的信,说他觉得上礼拜放的Jimi Hendrix很好听。后来我播了另一首Jimi Hendrix的歌给他。监狱里面写信规定只能用最标准的、红色格子的十行纸,大概是监狱福利社卖的那种,而且规定写出去的信最多只能写几行,信纸上面还有典狱长盖章,表示经过检查。要不是因为这个媒体,我一辈子不可能有机会接触到这些素未谋面的人。

问:请教您是抱著什么样的态度作广播?

答:广播这个媒体要混是最好混的。按下去,然后聊聊天、放放歌,一个小时就过去了。但是要把广播做好也很难,因为广播实质上是一个非常私密的媒体,是一种「一对一」的感觉;不像电视比较像舞台,它要面对很多人。通常广播是一对一(青春网要求所有DJ自控自播,也就是自己必须有能力去操控这些东西,CUE 歌、挑歌、处理这些硬体的同时也要能够做节目),播音员是一个人在那里;以前加工出口区的时代,一群女工在工厂里一边组装电子表一起听广播,现在很少这样的情境了。所以要做到让对方专注地听,而且记得住你在讲什么。你的每一集、每一段节目,都可能会有人随时转进来,他可能没有听过你是谁,或者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要设法吸引大家慢慢地记住你在做什么事情,记住你是谁,记住这时段,然后慢慢培养你和他的感情。

这是天底下最难的事情。所以,做了二十多年,还是不太知道我自己可以做到什么程度。

问:在您书中的推荐序部分,詹宏志先生曾描述您「彷彿是一个老灵魂装错了青春的身体」,您的感想是?

答:那句话是个误会。我出那本书的时候是二○○六年。二○○六的时候我已经三十五岁了,三十五岁怎么会有青春的身体呢?詹先生误会大了(笑)。不过我知道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说我怎么会听比我老一、两个世代的歌,而且还讲得熟门熟路。我要谢谢詹先生。他好像是有点惊奇这个年轻人怎么会对他那个世代听的东西有共鸣,所以有点感动吧。

问:老师在出版第一本书时的心情是?

答:一方面松了口气,总算把一个拖太久的事情解决掉了;二方面会焦虑,因为东西出来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想;三方面觉得很有成就感,毕竟是自己的心血,而且几位合作的编辑、美术、摄影都非常地用心。我很喜欢这本书最后的样子,所以还满以它为荣的。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在这个时代,出书是一件太简单的事情了。

问:所以出书有符合老师高中时期对写作、出版的想像吗?

答:高中时期的想像是非常模糊的,后来才一步一步具体起来。

例如说我们高中时有个刊物叫「联合文学」,它的版型一页打三栏,内文的明体字跟报纸不一样。我会有一种很具体的想像,有一天我的文章登在联合文学上面,用那种字体排出来。后来这事情真的发生了。我学姊那时当编辑跟我邀稿,在联合文学上写稿是我高中时期的梦想,但当它一旦成真了,自己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便不会如此大惊小怪了。

我父亲曾同我说:「你不可能取悦所有人。要让人称讚你很简单,只要稍微用一点办法,就能让人喜欢你、尊敬你,甚至崇拜你;难的是让你在乎的人在乎你。」没有错,这的确是难得多。我的文章曾登在联合文学上面,后来在中国时报的人间副刊──我年少时仰望的、闪闪发光的空间──写了一年的专栏。在过程中我也知道了那是怎么一回事。当我可以出书的时候,就知道原来出书也是如此,心情其实还满平静的。

当然我会关心别人如何看待我的文字,我还没有办法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假外求地寻求内心的满足或是自我肯定。一句无心的批评会重伤你许久,一百句称讚都比不上一句批评,这是人之常情。我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那我是不是能让我在乎的人在乎呢?或者,有哪些事是我真正该在乎的呢?那要慢慢学,我也在学。

问:请问老师的人生目标为何?

答:我这辈子从没做过生涯规划。我的运气还不错,一路走来都碰到愿意帮助我的人,也一直有机会让我做我觉得还不错的事情。我总是相信要随时做好准备,机会来的时候才能把握。但过于长期的推演和盘算,未必有办法支应真正预料外的状况──有些事情或许可以,但那只是很有限的一部分。

高中的时候我相信我会变成一个很有名的人,相信我会写出很厉害的文章,会变成一个大作家,模模糊糊地我这样子想像,那时我相信自己是很有才华的人。但当我认识了我的同学们之后,那些幻想就破灭了。我发现这世上有比我更有才华的人,而且还不只是一、两个。所以从非常臭屁的姿态转变成非常自卑的状态。慢慢地高二、高三把自己的心态转换过来,到高三心情平和一点了。人到高三会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看看小学弟小学妹,有曾经沧海之感。现在想想,那时也不过十七岁嘛。慢慢地,人生观会比较积极,相信大学生涯会有比现在更自由、更成熟、更多的机会与可能性,会期待自己比现在更明亮,但也要逼自己进到理想的学校。

那时候的对未来的想法很模糊。我选了文组,因为我很清楚我没有办法处理物理、化学──就像有人没有办法背地理、历史──数学还勉强有希望。其实从小家里就订「牛顿」杂志,我对天文、物理、自然科学始终有一点兴趣,但变成课本就没办法了,所以我读文组。最后商科也不想读,就想读文学院──这是很清楚的感觉,我就是想读文学院、想读外文系。

那时觉得,我要一辈子做跟文字有关的事。因为校刊社两年的经验,让我对文字、对写作有种近乎神圣的感觉。当时我们的朋友都是这样,对于「写」这个动词有非常尊敬、非常在乎,几乎是信仰的一种情感,我们相信我们会不停地写下去。虽然后来并不是这样──我多少还在写,当年的朋友很多人都不写了。那时我相信,我会一直写下去,会读很多很多的书,因为我还有很多时间;我一定会做出一番大事,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读了很多书大概就会知道了,因为现在要联考,没办法想这些,上了大学就知道要读什么书了。

一直都是这样的心情。我大学四年还是觉得自己要读一些该读的书,也的确读了一点点的书。外文系虽然没考上,也还是去修了几门课。我一直有种「没读书」的焦虑,那种焦虑,大概到快要三十岁的时候才慢慢淡掉。读书第一个是要有兴趣,第二个是对自己有用。后来慢慢地年纪比较大了,自己在别人眼里也慢慢有了个样子,比较有自信,不会为了要表现自己去读一些不必要的东西。二来很清楚自己不会再回到学院里面去了,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看我要看的书了。

写倒是一直在写,但当然比起我当年的想像还差得很远。所以当我可以选择的时候,我不喜欢用「作家」这个头衔。因为什么事情冠上「家」,都不是开玩笑的,画家、书法家、企业家……我还远远不到「家」的程度。我当然知道我写文章还算通顺,但是我想还是差得有点远,这不是客气话。

总之曾经模模糊糊地觉得自己可以闯出一番大事业,成为一个厉害的大作家,但具体的厉害是什么,当时的自己也不太清楚。

问:请老师谈谈对未来的期许。

答:今年二○一○年,我已经三十九岁了,我不能再说空话、大话,或自欺欺人的话。对未来的期许,我希望能更有效率地写作,生产一些比较扎实、自己比较满意的文字,接近一个以写作为常业的状态,我希望今年能慢慢做到这一点。我希望提醒自己:不要好为人师、不要打落水狗、不要柿子捡软的吃。每一样都不是那么简单,但是我希望自己能慢慢做到。


采访:邱琬庭、何嘉欢、梁秋屏、黄子龄
整理:陈筱茜、陈品君、邱琬庭、何嘉欢、简璟、梁秋屏、黄子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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