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住房困难 吸引教师长期从教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刘文海博士

    ●住房问题事关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防止优秀人才外流,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要提高教师素质,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是一个重要措施。

    ●建议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工程”,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工程专项资金;落实和完善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教师住房供给体系。

    两年前,我曾随教育部组织的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团赴广西,对“两基”进行达标验收。在调研中发现,该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多数不能提供教师住房,大部分教师只好在外租房或住父母家。

    目前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的渠道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学校提供周转房给教师使用。农村中小学校在推进“两基”攻坚过程中,随着新教学楼的落成,普遍将旧教室改作教师住房。这类房子多数是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瓦房,大部分属于危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条件稍好的,也是面积狭小,无厨房、厕所。第二种是教师在学校附近租农民的房住,或住父母家。有的学校,六七个青年教师挤在一间二三十平方米的单身宿舍。还有的教师挤在学生宿舍。由于住房困难,这些学校的教师往往很不安心,总想调往条件稍好的学校,严重影响了教职工队伍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三种是教师在附近乡镇或者县城购买地皮自建住房,或者购买商品房。这种情况出现在经济较为发达、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的地区,所占份额并不大。

    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家、省级政府的教育经费均专项用于学生宿舍、教学楼等的建设,教师宿舍建设缺乏资金支持。二是推行住房改革后,地方财政对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的资金补助渠道被切断,教师未能享受房改优惠。三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依靠群众集资建设教师住房的办法,也已不可能推行。

    建好教师住房事关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一是有利于防止优秀人才外流。近年来,随着教师录用采用招考方式,越来越多的教师属于外地招录,这些教师通常只能住校。如果学校不能提供安全实用的住房,必然会使一部分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不安心工作,想方设法往城里或经济发达地区调动,导致城镇学校教师超编、农村教师严重不足。这种现状已经影响到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农村教育的发展。二是有利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广大农村教师生活在条件相对艰苦的农村,只能靠自己较低的工资收入修建、购买或租借住房。不少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师住房甚至属于危房,教师连起码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是非解决不可的问题。三是有利于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对于新建成的一大批农村寄宿制学校来讲,教师住在学校十分必要。而现行的学校建设定额规范中,除去教学及教辅用房、办公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后,没有教师住校的周转住房,使得寄宿制学校的后续管理跟不上,无法安排足够的教师照顾住宿学生的生活起居,对学生的成长和安全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的问题,在全国具有普遍性。要提高教师素质,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是一个重要措施。在教育部日前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对于加快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工程”。鉴于农村教师具有流动性大和实施聘任制后人员不确定性等特点,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也应采取多种形式,即既要有产权明确、相对固定的教师住房,也要有给教师流动使用的周转房。国家已经设立了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建议国家再设立一个“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工程”,建设具有宿舍(公寓)性质的教师住校周转房。教师宿舍的产权属于学校,教师可以有偿或无偿使用,工作调动后随即搬离。建设资金方面,建议由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共同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工程专项资金。

    第二,落实和完善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发放范围,让广大农村教师与城镇教师一样享受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拓宽农村教职工筹措建房资金的渠道。

    第三,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教师住房供给体系。应当允许教师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以及购买商品房等多种渠道,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比如,可以允许地方政府无偿划拨教职工住宅用地,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住房困难或住房未达标的教职工购买和租用。允许一些地方由学校出土地、教师出资共同建设教师住宅楼,房屋所有权属于教师。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在校园内和校园附近建设住房向教师出租,由财政给教师一定的住房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