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假不止”现象的看法


    一、“造假不止”甚至“愈打愈烈”的成因,一是内在利益的驱动不止,即造假售假有利可图,并且这种“利益”从来没有降低过,或者说“造假”成本没有降下来;二是外在的控制不力,即打假力度不足。两者是互消互长的关系。另外“打假”被做成“活动”,追求声势,风头一过,一切照旧,几次“狼来了”,就没人信了,反助长了造假者的气焰。

    二、打假,一方面是消费者的权利,另一方面是政府的职责。权力行使与否事关个人,职责行使与否事关社会。也就是说,弃权和失职对社会的影响是没法比较的。所以,宣扬个人打假、防假,鼓励举报、投诉、索赔等,只是在鼓励行使个人权力。从另一方面,可以说是对政府失职的一种漠视。甚至,社会乃至政府自己也忽略了打假是政府的职责。

    三、打假是政府的职责,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市场督控是政府管理市场并不多的手法之一。并且,政府是唯一的责任人, 第一不是社会的责任 ,第二不是消费者的责任。

    四、在打假方面,政府职责的缺失有这么几个原因。第一,政府缺乏打假的直接动力,而是做为一项行政工作去做,做好做坏的利益得失大多是政治性的,因而片面追求声势,不重实效成为通病。第二,政府不打假甚至从容造假、参与造假反而更能得到直接利益。这种渎职,不尽是个人行为,大多是集体渎职。第三,政府缺乏打假的能力。从政府成员的组成上看,很难有打假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样,不具备打假的动力,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再加上打假反没有造假能挣钱,“打假”成为“假打”的“面子事儿”就不奇怪了。

    五、造假盛行不是国民素质问题,哪国都有假货。中国为什么特别多?主要是市场经济进入晚、发展快造成的,显得这类现象特别集中罢了。

    六、明晰问题症结,承认是政府监控不力,方能找到解决的方法。市场化程度越大,政府的权力越小,职责也越少,而进行市场监控,维护市场程序成为很重要的一项。在市场领域,政府除了这,还有能力做别 的吗?如果连这也做不好,那就显得政府改革太慢了。

马千里(maqli),著名管理专家、学者。深圳马千里企业管理咨询机构首席咨询师,主攻中国传统哲学与现代企业管理对接及管理咨询、营销策划服务。擅长以"中国道理"解决中国企业问题,在《商界》、《销售与市场》、《商业评论》、《财经界》、《管理学家》、《中国经营报》、《河北经济日报》等著名报刊发表相关文章300多篇,为《华夏酒报》等报刊专栏作家。出版《论语的管理智慧》、《论语企业家读本》等管理学著作及《论语新裁》、《当论语遭遇于丹》等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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