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羊城晚报》一篇题为《福建南平妇女向市委领导下跪喊冤后被拘留》的文章披露,“南平惨案”发生后,一位中年妇女在平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向前来看望受伤学生的南平市委书记雷春美下跪喊冤,并口出惊人之语:“我女儿的冤屈得不到伸张,如果你们不处理好,我也去杀人!”
笔者曾就此发表评论:为什么面对如此喊冤,南平市委书记却能无动于衷?如果该中年妇女“喊冤”属实,市委书记就应该帮助她,而不是让手下“架走”她,以免让她受到更大的伤害,最终又将迁怒于社会,做出极端的事来。
可令人难以相信的是,更坏的结果正在等待着这位中年妇女。
该文披露,该中年妇女在下跪被“架走”之后,建瓯市公安局领导和镇领导就找到了她,在谈了约半个小时后,她被直接送回建瓯市现居住片区的派出所拘留。她看到拘留证上写“拘留九天”,理由是“违反信访条例”。由于她的丈夫闻知她被拘留后心脏病发作,方玲当晚被放回家。
派出所民警对记者说,对该中年拘留九天的决定已经下了,那天因为她的丈夫心脏病发作而暂缓执行,但他心脏病好了后对方玲的拘留是要继续执行的。
这就说明,“下跪喊冤”中年妇女被拘留的消息是真实的。
向市委书记下跪,为自己的女儿申冤,为何就违反了《信访条例》?这样的行为对社会究竟构成了什么危害?如果这样的行为也违法《信访条例》,那这个《条例》就是彻头彻尾的“恶法”。
我们小时候,就看到秦香莲拦轿喊冤的故事。秦香莲,一个村姑,与丈夫陈世美做了十年的贫贱夫妻,后陈世美高中状元,娶了皇帝的女儿,在京城享受荣华富贵。而可怜的秦香莲,却一直在家侍奉公婆。在公婆饿死,自己和儿女也难以存活的情况下,才决定去京城找情郎。在得知陈世美已抛弃妻儿、另觅新欢之后,告状却屡屡受到阻挠。秦香莲无奈之下,只得拦街喊冤,看到有官轿路过就堵截,后终于拦到了清官包公的官轿,陈世美最终在包大人铜铡下丧命。
相比较一千年前秦香莲拦轿喊冤,没有人认为她违法,并最终使自己的冤情得到申冤,作为“先进性”代表的南平市官员,如此对待一个喊冤的中年妇女,是不是太过分了?我们的民意表达渠道,何以被堵塞得不如一千年前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