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有望变身村镇银行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业内专家分析称,这为小额贷款公司变身村镇银行开了一条路。

  小额贷款公司找到出路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指出,此次文件的一大亮点是,鼓励民间资本发起和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实质上为小额贷款公司变身村镇银行开了一条路。以往银监会的规定限制,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此次文件具有很大的突破。鼓励民间资本发起和参与设立村镇银行,首先肯定是选择目前经营业绩好、公司治理好、管理人能力和素质好,且贷款余额中三农和小额贷款比例较高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储,而且对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进行严格限制,目前,全国各地许多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早已陷入无钱可贷的困境。文件无疑为小额贷款公司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如果能变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问题无疑迎刃而解。

  关键看地方政府落实

  郭田勇表示,民间资本能否大力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中小银行,关键是要看地方政府是否能认真落实。目前国家并没有限制民间资本参与中小银行,但实际上由于民间资本相对难以管理和控制,因此在中小银行增资扩股中,地方政府都会倾向选择国有大型企业。

  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时候,如何绕开以往一放就乱,一乱就关的怪圈?郭田勇表示,这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把好民间资本的准入关;其次,要在监管上下工夫,保持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