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收“房产税”政策来调控是政府无奈的选择!因为,政府认为收“房产保有税”是抑房价的特效杀手锏。
房地产市场上的资本投资和投机行为造成房地产价格持续虚高,逼迫得普通百姓望楼兴叹,民众怨声载道,同样也让一直要维持经济高速又要抑制“泡沫资产”的中共伤透了脑筋。虽说中央政府也没找着合适有效的调控方法,但只能是探索性的持续出台楼市新政并不断放出正在酝酿更严厉措施来体现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决心。
现阶段,中共对房产政策调控的杀手锏基于房产按揭贷款控制和税收管控两类为主,其政策高压的宗旨是达成调控的终极目标。事实是对房贷控制来控制房产投机效果不佳,而收取住房保有税的效力是十分明显的。
一是房贷控制
房贷控制方式是按政策性指导的,如限制购房贷款套数或提高首付比例及银行加息。那么政府已对多套房放贷进行政策性限制,也对多套以上的房贷提高了首付的规定,再就是靠加息来调控了。问题是现阶段的中国还不具有加息条件:中国实业经济还需宽松的货币政策,加息易导致国外投机游资的重度输入,同时为保持人民币对外“不升值”也不适宜加息,等等。同时,加息对房产投机人用流动游资来操纵不起任何作用,反而会引出负面效应,更助房产价格攀升;何况,加息后会瞬间下降贫民百姓的、刚需这块的购房能力,在挫伤了百姓情感的同时,更会对国民经济的企稳带来瞬间损害,不利经济大局的稳定。所以,央行只能多次提高准备金比率,通过适当控制房贷总量和权重房价风险评估后来落实合理贷款,目的也是在回避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二是征收“房产税”(又称“住房保有税”)
被誉为“治本之策”的房产税征收,按理说是要经过人大立法程序后,方可推向社会征收。笔者的理解是,中央在该不该征这口子上不好明说,由着各地政府临时来制定“土政策”。中央是急着责令地方政府限时降下房价,其细政可由各地方政府“自主”出台。接着,各地风声四起,首先是从重庆、上海“研究”陆续传出,似乎已经进入了紧锣密鼓的准备应征阶段。这个政策应当是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高房价而来的,但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却同样不同寻常。因为这样“不明不白”的“突击”征收不合呼中国法律,还有一个法理的问题:因为资本主义国家是土地私有基础上出征房产税的,中国住房的自住特性决定是以不是赢利为目的,况且购房者在购置房产的同时也认购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在这个基础上再要购房者出房产税是呼不合法理,更不用说是符合情理的事了。
所以要征房产税首先得考虑征收对象和起征标准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各阶层利益问题,尤其得考虑民生问题。入征对象和标准不合理,就会牵涉出社会公正问题。假定拟征收范围仅仅是拥有三套或者以上住宅的那少部分人,估计打击最大的就是中产阶层,而真正的“投机倒爷”是很难被征收到的。如是对第二套房就起步征收,那就会损害部分百姓利益了,因为改善生活条件而购入第二套房子的情形是不在少数。
对于有些人在评述,地方政府企图用房产税来填补财政开销说法,我想只是该些说法人的一厢情愿,除非要对所有房产拥有者都征收房产税,否则,靠有限的住房征收到的房产保持税根本起不到填补大的财政赤字作用。
据我知情,我的一个博客好友就曾经向温总理写信推荐过开征房产税来控房价的建议。可以说,房产税征收是海外人士飘洋过海后引荐到中国的“洋为中用”方案。该方案是否能给房地产降温达到猛药治根的目的还是未知数;笔者认为,房地产市场要软着陆还需打一场持久战。
总而言之,通过收“房产税”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是政府无奈的选择!!!
政府认为收房产税是抑房价的特效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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