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家倒下,数名高官被刑。由企业家缔造的中国家电营销帝国仍然存在,而企业家背后所折射的官商结合、权钱交易曝光,前者显示了中国经济制度的改良型变迁,而后者则提醒我们,中国商业土壤中的钱权交易劣根性仍未有根本性扭转。
5月18日上午,黄光裕案一审落判。法院认定黄光裕犯有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决定对其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对黄光裕罪行的清洗并不等于对官商勾结的土壤的清洗,贪官、行贿的企业家被判刑,也不等于中国拥有了法治的商业土壤。我们可以追问,如果黄光裕没有疯狂的赌博嗜好,如果黄光裕没有非法兑换港币,如果黄光裕有更加强大的政商关系,今天的黄光裕是否风光依旧?答案是沉重的,制度无法改良,结果将是一个黄光裕倒下去,千万个黄光裕站起来。
转型经济的企业家背负原罪,他们扩张企业规模的捷径就是寻找政府官员的帮助,在层层叠叠的制度围城中,寻找突围之路。因此,大多数企业家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可以说,在转型期行之有效的制度要靠企业家对于体制的毁灭性创新才能完成。不仅黄光裕如此,柳传志、宗庆后、赵新先等人无不如此。不同的只是结果,有些突围成功,而有些不幸者折戟沉沙。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些草根企业家不仅无罪,反而有功。
如果说原罪尚可洗脱,人们怀着对制度变迁的善意,还可以对企业家抱有同情之了解,但对于另一重原罪则无法释怀。
黄光裕为了尽快做大企业,成为资本市场的大玩家,在他高明的资本腾挪术背后,有多少投资者被洗劫一空?当他以地产为突破口,主动向行政执法部门的官员、向市场资源的拥有者献上巨金,黄光裕不仅是制度的牺牲者,更是恶制度创设者中的一员。当黄光裕成为家电商业巨子,挟营销之王的威力,迫使各个家电企业提供廉价商品,无限度拉长企业账期时,黄光裕所创造的帝国已经成为家电行业的创造性力量与摧毁性力量的结合体。
清洗是必要的,否则倒下的就不是黄光裕而是中国的商业环境,但是,清洗是单向度的,因而也是不全面的。在清洗黄光裕的过程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对同样恶劣的商业生态进行同样的清洗。清洗也是有选择的,清洗了黄光裕之类的资本玩家内幕交易,但更严重的制度性利益输送却有意无意地被忽视。监管层对大型国企在并购过程中有意无意侵害中小股民利益的行为视而不见,以降低社会成本为借口鼓励企业无数次地借壳重组,显示出对市场核心权贵阶层的容忍。
到目前为止,法律对于民营企业家的清洗集中在浅表的技术层面,我们并不愿意承认制度缺失,更不能认同中国缺乏商业新教伦理。结果就是某个企业家某个贪官的倒下,仅止于特定的企业家、特定的贪官的个人悲剧,而不能进化到制度层面,形成制度生产力。企业家与官员也就不可能形成对法律尊严的深度畏惧,反而会更深地渗入官商网络,以寻求自保之道。如果黄光裕案沦为制度尊严的反面样板,则是中国市场制度的悲剧。
在清算黄光裕的过程中,必须伴随对制度的反思,必须伴随对官员权力的约束。如果十几个公章管一头猪的交易的情况不能改变,所有的市场溢价都可以折算成权力溢价,由貌似企业家者向官员支付。这是中国社会的不可承受之重。
黄光裕是否会上诉,黄光裕家人认为判决过重,这些并非黄光裕案的重点。事实上,我们无法厘清黄光裕一审被判十四年,与吴英一审被判死刑之间,逻辑关联何在,轻重取决于什么。有一点是清楚的,任何建立现代商业社会的过程,其实是一个清除凌驾于规则之上的特权阶层的过程,也是一个企业伦理重新建立的过程。就这个层面出发,不仅黄光裕,所有挟垄断地位获取不当溢价的丛林社会的企业家,都有必要在商业社会的建立过程中,付出经济成本。
让人欣慰的是,国美帝国仍在。把企业家与企业混为一谈,以摧毁企业家的方式摧毁企业的野蛮法律,不复存在。
邓清波:“赤贫”的“首富”难免出事
黄光裕案为何备受关注?因为此案不仅涉及到大大小小众多官员,还因为黄光裕曾经是“中国首富”,2004年10月公布的“胡润百富榜”上黄光裕以105亿元位居首位。黄光裕案并非是偶然现象,1999年至2008年间,登上“胡润百富榜”的亿万富豪中,共有49人出事。
这些富豪出事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但有些人具有相同的特点,那就是金钱成为衡量他们成功的唯一指标,对金钱的追逐也成为他们的最大目标。他们之所以能上“百富榜”,之所以被鲜花和掌声环绕风光无限,就是因为他们赚到了比别人更多的钱,而成为巨富之后,他们依然把赚更多的钱作为追求。正是因为对金钱的渴望依然如此强烈,以致尽管他们已经身价不菲,但还是会铤而走险,违法乱纪,不择手段地去牟取暴利,导致身败名裂。
人们可以说:在商言商,作为企业家当然要追逐利润,赚更多的钱。然而,如果这些企业家们除了能赚很多钱、想赚更多钱之外,其人文素养、法律意识、道德操守等都近乎“赤贫”,那么,他们就离危险很近了。毕竟,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代,资本家或许可以凭着冒险精神而践踏人间良知来追逐利润,然而,在现代社会,一心只想赚钱、除了赚钱什么都不懂的人,则势必要受到法律、道德、舆论等多方面的约束。现代市场经济已经不是所谓的“丛林经济”,它对企业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家不仅要会赚钱,更要“会做人”,懂法律,重操守,有信仰,爱社会,要知道用这些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来约束自己。
就整个社会而言,也需要深刻反思,那就是必须调整我们对企业家的评判标准,不能把能赚多少钱作为衡量企业家成败的唯一指标。现在社会上许多荣誉,也都是冲着钱给的,比如黄光裕在出事前,就获得了“新民企领袖”等诸多荣誉,难道仅仅因为他一度赚的钱最多就可以成为“民企领袖”吗?我们应该更加全面地评价企业家,一个真正成功的企业家不仅要看他赚了多少钱、创造了多少财富,更要看他有多少人文素养、对社会有多大贡献、在遵纪守法和道德操守上是否能成为榜样等。
这不是对当代中国成功企业家的苛求,而恰恰是他们必须确保的底线。因为,只有在全社会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黄光裕”式的悲剧才能尽可能避免。
黄光裕,一部意味深长的社会教材
5月18日,备受关注的国美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罪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5月18日中新)
黄光裕涉罪案一审宣判了,围绕着黄光裕的新一轮争论或许也就开始了。有人说他出事是因为没文化,有人说是因为“靠山倒了”,有人说判得太轻了,有人说民营企业家都有“原罪”……之所以如此众说纷纭,是因为黄光裕这个“中国首富”的身上可谓集中了太多的时代烙印。
黄光裕是幸运的,他这个小时候拾过破烂的穷人家孩子,适逢中国发展最为激越昂扬的时段,因而有机会创办并发展出中国著名的家电零售企业;但他又是不幸的,在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过程中,权力在没有得到规范的情况下难免散发诱人的香味,对于他这个民营企业家来说,能不能做到洁身自好,委实是对其操守与心智的重大考验。
黄光裕的沦落再次令公众对财富投以质疑的目光。他聚集财富的方法和过程、在慈善事业上相对并不算大手笔的表现,以及和他同一时间段落马的众多高官的关系,都显示在时下的中国,财富不仅还有待赢得公众的尊重,甚至有时让人心存仇视。财富如此自然地被认为不干净,显示社会环境的净化和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这显然是任何人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的秩序不断得到修正,但贫富差距在拉大,获取财富的方式也还不够合理和规范。仅从2007年的胡润和福布斯中国财富榜观之,前十名中就有六七位经营房地产业务,连以经营家电连锁闻名的黄光裕也未能免俗。
令人感到尴尬的是,同期美国财富榜的前十名却主要是微软等高科技企业,网友将之形容为“中国首富是搞房地产的,美国首富是搞高科技的”。这种充满戏谑的区别背后,是土地和行政审批等太多要素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我们的企业尤其民营企业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几乎难以避免地向权力投怀送抱。在这样的背景下,黄光裕个人的悲哀,其实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黄光裕无疑是个商业奇才。他的经历是再好不过的励志教材,而其此次被判刑则令这一教材内容更丰富,也变得更加深刻和意味深长。做对的事、三分把握就做、一有机会就出击、重要的是有感觉、我不是为了胡润而存在等等,他的这些经典语录实乃重要的精神财富,而他没能把持住自己的方向,最终成为一个“悲剧英雄”,则更令这份精神财富发人深省。
黄光裕始终裹挟在时代的洪流里,他有机会一展身手,但也一度迷失方向。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必须摆脱对黄光裕个人际遇的个案讨论,而应致力于消除社会环境中那些导致商业奇才沦落为阶下囚的负面要素。中国之崛起与财富的积累有相当程度的重合,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仅能够快速积累财富,更需能够还财富以干净的本来面目。
长江日报:公权力与民企“原罪”
作为国内最大电器零售商国美电器的缔造者、三度问鼎中国首富的民营企业家,与他一起走上法庭的,是其妻及一位上市公司老总,而因他而走上法庭的人则远远不止这些人,还包括一些部委的司局长至副部长,地方上的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牵连之大前所未有。
黄光裕案也深深冲击了民营企业的生态。有人认为,黄光裕案验证了民营企业“原罪深重”的说法。对此,中国民营企业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表示,黄光裕案说明的不是民营企业家的原罪,而是公权力的原罪。
保育钧分析说,黄光裕当年创办了连锁经营家电的模式,是有功劳的。但他后来因操纵股市、诈骗等原因犯罪,这是他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不能一概而论。“开始他做家电连锁,这是没有问题的,确实有功劳。接下来他搞房地产就有很多猫腻了,包括他的银行贷款。”
确实,黄光裕走出了一条家电渠道的模式,他的魄力也非常人所及。在“2004国美全球战略合作高峰会”上,黄光裕面对对其恨之入骨的家电厂商,放出雷霆之音:“其实咱们谁也离不了谁,谁想把谁挤垮、谁想把谁控制在手心之中可能性都不大。我做事的规律就是,你对我信任,我就给你越大的信任;你能给我付出,我就带头扶持你的品牌。你若拿我黄光裕平衡我的对手,我就有办法去平衡你的对手!”
黄光裕极具冒险精神。“方向一旦明确,有三分把握,我就敢去做。”面对诸多争议,黄光裕干脆给自己剃个光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对“教父”、“价格屠夫”之类的称呼也不置可否,而当年的国美正是在他的带领下高速前行。
然而,危险的是,黄光裕逐渐丧失了为人经商的底线。保育钧说,黄光裕归根结底案发于权力配置资源的不规范环境。“公共产品是为大家服务的,但是黄买通了权力,为自己获得某种特权。这就是因为环境不规范而引发的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现象。”
而黄光裕足为后来者引以为鉴。“面对现实经营环境中公权力支配资源的现状,民营企业家必须加强自己的素质,坚守道德底线,在不规范的大环境下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不重蹈黄光裕的覆辙。”保育钧说。
这与万通董事长冯仑的观点一致。冯仑曾撰文写道:“中国民营企业要突破增长极限,必须要坚守自己的贞操,不争论,不讨论,不要想太舒服,可以适当降低增长速度和效率。”
作为一名学者,与冯仑不同的是,保育钧不仅呼吁民营企业家坚守“贞操”,更加强调政府执政能力需要改进。他认为,营造一个良好环境是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于健康环境的理解,保育钧说,一个健康的环境就是公权力要为公众服务,不能为个人服务。
“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很容易出现公权力作为一种资本用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怎么约束我们的公权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公开,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作,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