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应邀对常修泽教授《人本体制论:中国人的发展及体制安排研究》一书写的书评,发表于《学术研究》2010年第4期。
现实制度如何进行人本改造
一、引言
一般地,人本经济学有两大基本内容:在实践上,要对现实社会制度进行人本改造;在理论上,要对经济学理论所依赖的人性假设奠定合理的社会基础。显然,这两方面都是对基于物本的现代主流经济学范式的批判和发展。就社会制度的人本改造而言,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强调社会福利尤其是弱势者福利的提高,要使得弱势者的应得权利与社会财富同向、同比乃至超比发展,社会制度要体现社会正义及其发展;相反,现代主流经济学却主要关注社会制度的效率而非正义问题,而社会制度本身是通过社会大众之间的博弈形成的,因而这种效率实际上也就是强势者的效率,为了效率即使牺牲一部分人乃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合理的。就经济理论的人性假设而言,人本经济学注重提高人们生活的价值质素,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知行合一,努力增进人类社会的交往合理化;相反,现代主流经济学却主要关注抽象效用的最大化,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刻意增进科学知识的工具合理化。关于人本经济学的探索,常修泽教授作了大量的先驱性工作,其主要观点体现在为《新华文摘》2009年第20期转载的《中国下一个三十年改革的理论探讨》一文以及系统性的《人本体制论》一书;当然,常修泽教授在高屋建瓴地把握体制的人本化改造之同时也存在一些论述上的不足,是以本文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发展和深化。
关于“人”本的内涵,常修泽教授(2008:前言)开篇作了说明:“通过改革‘促进’人的发展——而且是‘每个人’尽可能的‘自由的全面发展’”,并从横向、纵向和内核三个层面来把握 “人”的含义;这种理解总体上是全面而准确的,但在理论深度上还需进一步深化。
1.横向维度的“人民”
常修泽教授(2008:166)指出,从横向分析,改革关注的不应是某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也不应是多数人的利益,而应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即使“在实践中,有时未必能完完全全做到‘全体人民’”,但“那是操作层面的问题,但在理论上一定要讲‘全体人民共享’。如果理论上都讲得不彻底、‘失之毫厘’,那么实践中就更会‘差之千里’”,因而“真正有人文情怀的执政者对‘人’一定要横向上到边”,要有为“全体人民”服务的这种宏观思维。显然,这反映了改革理念与实践途径之间的沟通和平衡:理念是改革的方向,是不断深化的动力,它不能因实践的困难而放弃;否则,改革必然会陷入实用主义的短视和强权主义的偏见之中,最终造就一批批既得利益集团,而大多数人的福利则遭到漠视。上升到理论上,社会制度改革就不能将简单地建立在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推崇的效率原则之上,甚至不能建立在帕累托效率原则和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原则之上;究其原因,社会总效率概念和帕累托效率概念都没有界定具体收益的分配和相应责任的承担,反而在应用实践时往往会强化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为其掠夺行为提供辩护。
不过,常修泽教授(2008:17)认为,“着眼于部分人”是“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生活中所存在着根深蒂固的观念”,这句话还是值得进一步推敲。如果这个“长期”仅是指改革开放这30多年,那么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将“长期”理解为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乃至儒家社会的固有观念,那么就显然存在一定的误解。事实上,“让多数人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提法源自现代西方理论,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社会总效率原则相一致,它崇尚的是整个社会财富的增加而非关注每个人的福利提高,更不是关注弱势者的福利提高,这种理论指导是近年来国内收入差距就拉大的重要原因。与此不同,关注“全民的福祉”一直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尽管在“霸者胜”时代,一些儒者为了当政者能够听从这种建议或者当政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有将这种人本关怀工具化的倾向。究其原因,贯穿儒家教义的王道思想之核心就是,统治者乃是受“天命”而为全体黎民之利益着想,“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篇》),“天之生民非为王也,天之立王以为民也”(《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事实上,儒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就在于,“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党,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尚书.烘范》),而那些当政者只不过是代“天”(即全体百姓的意志)行事,能够担任此重任的也是既有德行又愿为人民服务的圣贤。
2.纵向维度的“人类”
常修泽教授指出,从纵向分析,改革关注的不应仅是当代人的利益,而应包括后代人的利益,这是根基于整个人类延续的视野。上升到理论上,这实际上涉及到了人类社会的代际和谐问题,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究其原因,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本质上是对发展的合理化要求:不仅是工具合理化问题,更是交往合理化问题。一者,工具合理化仅仅体现为个别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交往合理化则有助于劳动之间的协作进而提高全员生产率;二者,工具合理化仅仅是实现交往合理化的手段,而交往合理化才是人类发展的最终目的,体现为人性圆满和社会和谐。显然,从交往合理化的角度,可持续发展就可被理解为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互惠合作的问题,而这包含了两个层次:现世人之间的合作和代际之间的合作;前者反映了现世人之间的互惠关系,而后者则体现了现世人的社会责任。究其原因,现世人自身承受了先人保留的各种自然财富和创造的社会各种财富,从而也有责任为后人留下相应的乃至更好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因此,代际之间的合作也就体现为(现世)人与自然之间的合作,正是这种合作关系提高了各类资源的配置效率,促使了资源集约式的经济发展。
显然,无论是现世人之间还是代际之间的互惠合作,都体现了特定的社会关系,从而与特定社会的文化伦理有关;因此,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又要引起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反思和儒家传统的营养吸收。一方面,西方社会自文艺复兴以后工具理性就日益偏盛,它本质上源于对自然界的征服和改造而非维护人类社会和谐和有序的天然法则;不幸的是,自然主义思维和对物质文明顶礼膜拜的俗流却把这种狭隘的工具理性推广到远为复杂多样的人类社会中,从而排斥了价值和交往理性的内容。另一方面,儒家文化与科学发展观之间却具有强烈的相通性:它把高度的人文精神和对自然的敬畏热爱结合起来,主张开物成务人文化成,而反对役物殉物而丧失自性,强调天地、万物与人之间的浑然一体。一者,基于人本的思想,儒家社会历来注重和谐关系的建设,这体现在人自身发展、人与社会的互动以及人与自然的共存三个层次;在儒家看来,和谐乃是实在世界的基本状态和构成,而冲突仅仅是一种不自然的失序和失衡。二者,儒家所理解的世界和谐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开放的,具有共时性和历时性这两个重要的特性:共时性强调现世社会生活世界的和谐,强调基于亲疏和尊卑关系的社会秩序,以及形成与整个自然的和谐共处,使得人类能够更合理地使用自然资源和分享自然成果;历时性则强调不仅要重视现世社会的和谐,更要关注整个人类的持久和谐,这就要考虑世世代代整个人类的利益,要对子孙后代负责,从而能够合理地使用自然资源。
3.追求外延的“多需”
常修泽教授指出,从内核分析,改革实质在于人的解放和自由的全面发展,因而关注的不应是“单需”之人,而应是“多需”之人;实现“多需”的人也就不再是单向度的经济人,而是多维而丰富的社会人。上升到理论上,同样产生了对现代主流经济学进行反思的内在要求:现代主流经济学把对物的智力使用上升为人的一般行为理性,并拓展运用到对人类社会关系之中;结果,人不再是具有各种情感需求的统一体,而被异化为追求物质需求的单面经济人。而且,基于狭隘物质需求的理解,现代主流经济学还建立一整套的GDP衡量体系,作为衡量国家平均福利程度的主要标准,结果就流行开了“为GDP而GDP”的政绩观。但这种衡量体系显然是有问题的:一者,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福利的提高来看,GDP仅仅是达到快乐的工具和手段,追求GDP的最终目的是全民的不断进步的幸福生活;二者,GDP本身无法全面衡量人的福利问题,片面追求GDP的增长往往衍生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实,关注一般百姓的切身需求要比专注于GDP数字的增长有意义得多,这些切身需求包括住房、交通、安全、环境、健康、教育、平等,等等。因此,人们对“多需”的追求就要求我们重新制定国民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社会进步指数等更为人性化的统计指标来取代流行的GDP体系,从而将人类社会的发展路向从以物为本转向以人为本。
那么,如何在物质丰裕的情况下进一步促进人类幸福之提高呢?这又要到儒家文化中吸取营养。其实,常修泽教授(2008:30)主张“从‘天人关系’的和谐方面来促进人的自身发展”,这正是儒家的基本内容:儒家特别注重人性的四端之充盈和社会性之提高,强调人之行为受社会制度和文化心理的影响,而人的社会性又可促进社会制度的完善和文化内涵的提升。一者,基于人类生理需求这一根本,儒家强调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二者,基于社会性需求及其提升,儒家社会又重视对各种欲望之间的协调,注重对低层次生理欲求的克制和高层次社会需求的培育。正因如此,儒家社会产生了互惠合作的自然主义要求,它与西方社会的自然主义不同:一者,西方人往往把自然视为一个机械的工具而加以利用,而中国人把自然视为有生命的运动的整体;二者,西方社会的理性被视为是先天的,并日趋于抽象化,而儒家社会的理性则是具体而丰富的,体现了人类全面需求的考虑。正是基于人与自然统合的信仰,成中英把儒家社会的自然主义称为生机性的,而将西方的自然主义称为机械性的。
三、制度改造的基本路向
剖析“人”本之内涵之后,常修泽教授(2008:287)转而探究制度的人本改造之途径,并强调要将市场经济和社会公正结合起来,“社会公平和公正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只要搞市场经济,就要遵循公平的原则,包括地位平等、机会均等和实现等价交换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分配制度又是所有社会制度的中枢,也是当前国内社会经济矛盾的症结所在,因而这里再从理论上对常修泽教授的论述作一梳理和补充。
1.纯粹市场机制的分配问题
常修泽教授(2008:140)一方面认为,由于我国没有经历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因而需要以适当的方式“补一些课”;另一方面认识到,纯粹市场机制也存在着“交易规则的不公平现象”和“交易机制本身的二元结构冲突”。特别是,由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当前国内收入分配存在着(向政府、垄断企业和非劳动者倾斜)“三个倾斜”,例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就存在严重的“利润蚕食工资”倾向,表现为劳动者的报酬标准偏低,并缺乏工资的支付保障机制(特别是农民工)和正常增长机制。那么,国内劳动力价格为什么会被严重低估和扭曲呢?常修泽教授认为,根源在于中国劳权的弱化,而劳权弱化的深层原因则在体制:包括劳动者在内的要素所有者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以致那些强势者通过分配规则的制定而获得大量“市场”收入。因此,要保证分配的公平,就应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同时推进改革,要将社会公平和经济市场化结合起来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常修泽教授(2008:288)写道:“中国的宏观决策层需要学会在市场化和社会公正‘两个鸡蛋上跳舞’……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两种现象:第一,要经济市场化,但要防止‘权贵’;第二,要实现社会公正,但要防止‘民粹’。”
显然,常修泽教授的这一观点可以进一步上升到理论,从两方面来审视市场交换在分配上的公正性:一是市场交换机制的程序,二是市场交换机制的起点。一方面,就市场分配的程序而言,这涉及到规则的制定权分配问题。事实上,当前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总体上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有的企业以强调“经营者个人贡献”为由自定高薪酬,有的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结果,尽管一些企业账面上年年亏损,但高管却可以获得上千万元的报酬,从而出现大量的“穷庙富方丈”现象。显然,造成市场交换程序不公的核心在于,那些内部高管们成为企业的真正控制者,而无论是社会大众还是国家监管部门似乎都无能为力;而且,即使高管们的工资往往是由董事会制定的,但由于这些董事往往将自身的工资与管理者们挂钩,从而也有激励制定有利于高管们的高薪。另一方面,就市场分配的起点而言,这涉及到社会资源的占有问题。常修泽教授认为,影响收入分配公平的另一主要因素是,现阶段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缺陷;正是资源占有的不平等,强势者可以低成本地使用稀缺性资源以获得巨额盈利。事实上,近年来一些资源垄断型的国有企业高管们的年薪就呈几何级数增长,不仅远远超过一般员工,也超越民企的高管;同样,源于对公共资源的掠夺性占有而攫取的高额收入也体现在民营企业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一夜暴富的童话在当前社会不断演绎就是明证。
2.市场化改革的内容和“限度”
常修泽教授认为,市场化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源于没有把握市场化的“度”。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者,它是一个法制经济,市场主体之所以采取某种行为,是因为在采取行动之前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较为明确的预期,否则就可能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行为;二者,它又是一个互惠经济,这种互惠尽管不能做到量上的完全平等,但量上的平等程度却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高,这往往体现为市场力量的日益分散以及人们对社会正义认知的不断提高。因此,市场机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力量博弈,基于纯粹力量博弈构成的社会秩序必然是等级制的和掠夺性的。常修泽教授(2008:14)强调,尽管在现实社会中利益博弈是不可避免的,但“关键在于如何让博弈过程符合人类文明的结果,博弈的结果接近于而不是违背全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这就需要形成多元化的博弈关系。不幸的是,现代主流经济学却基于自然主义思维和伦理实证主义价值观来为已经异化了的现实社会制度和强势者的掠夺行为进行辩护,甚至根据供求力量所形成的均衡状态来设立社会规则和制度安排。
当然,常修泽教授(2008:287)又说:“市场经济是天生反特权的,并不必然导致不公平和不公正”。这句话在应然层次上是正确的,但在实然层次上却可能带来误解,会将现实的市场收入合理化;诚然如常修泽教授指出的,“即使按照平等的交换原则,由于每个参与分配的个体的能力和各方面情况不同,分配结果会造成不平等”。一般地,公正的根本含义是指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其应得权利而不存在剥削关系,这至少包括这样三个层次:一是市场交换上的公正,即机会平等;二是财富占有或分配上的公正,即资源平等;三是个体权利享有上的公正,即能力平等。显然,从后两个平等概念看,由于现实市场中无论是在占有的资源方面还是能力方面个体之间都是极端不平等的,因而自由市场中的所谓公正就只能是相对的,但现代主流经济学却主要关注机会平等。而且,现代主流经济学尽管把市场视为人类社会的核心制度,却很少探讨市场的制度结构;相反,它往往将市场抽象为一种脱离制度的价格符号,从而往往合理化基于市场机制的分配,并将市场收入与贡献等同起来。其实,把市场经济中获得的收入视为是贡献或应得的报酬本身就存在逻辑上的问题:一者,市场交换的程序上是否公平,这涉及到哈耶克强调的机会平等和信息对称问题;二者,市场交换的起点上是否公平,这涉及到德沃金等强调的资源平等问题。
3.市场和政府的良性互补
常修泽教授(2008:179)指出,当前人民群众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迅速上升与政府供给不足且配置失衡是一个突出的矛盾;因此,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联手,运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机制,缓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从理论上讲,任何经济问题的解决都体现在两个失灵上: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问题解决的思路就是在市场和政府之间寻求平衡点,形成沟通两者的协调机制。其实,日益复杂化、精微化的现代自由主义之内涵已经大大不同于自由放任的古典自由主义:一者,它关注到政府行为可能造成的干预失灵,从而对政府之恶行进行提防;二者,它又认识到纯粹市场中的自发失灵,从而注重对市场机制的完善。显然,这又要引起对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反思,因为它无论是在社会认知上还是政策主张上都有简单化倾向,把社会问题的解决都简单地诉诸于基于力量供求的市场机制。正因为现代主流经济学片面强调以力量决定制度均衡,把经济人行为合理化,从而得到社会上掌握金钱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商贾和官僚的支持;结果,就出现了常修泽教授极力批判的现象:行政干预过多产生的“权力拜物教”和自由放任产生的“金钱拜物教”,两者都导致了人性的“锢化”和“异化”。
常修泽教授的这一观点上升到理论,就体现为如何处理两大失灵问题以维持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一者,解决政府失灵,要确保政府做它该做的事。这又有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政府究竟该做何事?它涉及到对不同时期社会合作状态的理解以及协调机制转化的要求;二是如何确保政府尽其职?它涉及到权力制衡和立宪问题。其实,尽管在不同时期政府应尽的职责有所不同、做事方式有所差异,但任何政府都有一些必尽的基本工作:缓和市场失灵问题,以及确保人们的应得权利与社会财富的同向乃至同比例发展,尽可能地防止社会的异化和失范。同时,为了确保政府做它该做的事,就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不仅是确保合格的人员在合适的岗位上,而且对在上位者的行为进行监督,这又要求社会公权力的分散。二者,解决市场失灵,要确保市场机制发挥其积极效应。市场机制本身又包含了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两方面内容:一是一般而抽象的法律规章,二是具体而丰富的市场伦理;其中,抽象规则本身就来自市场伦理,是市场伦理的编码化、明示化,而另一些还无法编码的伦理则以非正式规则存在。其实,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共享的市场伦理之核心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显然,如果缺失了市场伦理这一维度,纯粹力量决定的就只能是掠夺性市场。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讲某某现象符合或者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是要不断地完善市场机制,要将市场经济与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四、简短结语
人本经济学强调,经济学研究的根本任务在于促进整个社会尤其是弱势者的福利提高,而福利提高又包含了两个层次:一是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二是社会成员福利的改进;前面主要涉及到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增长,主要是生产技术问题,后者则更关系到应得权利的享有和财富的分配,涉及到社会制度问题。其实,任何一个社会制度不完善下的经济发展,都不仅仅是一个私人利益最大化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要素投入问题;相反,它根本上关乎公共领域的问题,更主要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完善的问题。而且,任何一个社会制度的改良和设计,都不能仅仅是基于力量结构来决定,任何现实社会制度都不能仅仅一个是博弈均衡,而是包含了对弱势者的关怀和社会正义的关注。显然,国内社会制度还存在种种的不完善,因而常修泽教授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为后来者的研究打开了一个非常有启迪性的思维和认识。当然,常修泽教授的研究更多的是由现实意识引起,从而主要停留在现实应用性层面上,而要构建成熟的人本经济学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上升到理论意识,要对概念、术语、内在逻辑以及假设前提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系统化、严密化,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对真(实)世界中的人行及其行为机理做更为合理的抽象。关于“人”的问题,常修泽教授的阐述基本上也是承袭马克思的理念而设定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理想,这更是基于哲学的角度而非经济学的角度:人本哲学上注重的人格自由是理想的和抽象的,而人本经济学关注的应得权利是现实的和具体的。显然,人本经济学理论体系需要将发展的理想和现实的改造结合起来,要深入地剖析当前社会发展所存在问题的表现、原因以及危害,从而寻求如何提高人类尤其是弱势者福利的改革路径以及实现这一途径需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