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药的板子到底该打在谁身上?


天价药的板子到底该打在谁身上?

出厂价只有15.5元的癌症辅助药物芦笋片,在湖南湘雅二医院销售价格竟一度高达213元!这一内幕被媒体曝光后,湖南省物价部门展开了调查。湖南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17日下午在通报会上表示,芦笋片在湖南挂网销售是违规行为,到底哪个环节出问题,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 (新华网)
http://health.ifeng.com/news/exposure/detail_2010_05/18/1527532_0.shtml
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医院终端售价213元,利润率高达1300%,如此惊人的暴利迅速引发舆论的哗然和消费者的忧虑,人们纷纷指责商人、医院、医生心黑,也有人批评监管缺位,更有人医疗体制层面寻找原因,然而,从郭志球副巡视员回应的情况来看,首先该担责的正是给天价药发放了“通行证”的价格制定者。
从媒体披露的情节来看,从出厂到零售,芦笋片身价激增1300%,并不是厂商各环节层层加码的结果,而是物价局“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的产物:2006年时定160元/盒,2007年调整为213元/盒,要不是物价主管部门给定下天价,药企暴利从何而来?天价药品怎么能够畅行无阻而不受抵制?又如何拿得出8成的巨额利润去打点医院和医生?
商品的价格通常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并适当参考市场供求因素来制定,可湖南物价局显然不是遵循这一原则,而是参考市场同类产品的零售价来定价。因芦笋片系独家生产,无可资参考对象,厂家报多少便定多少;而核定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136元/盒竟然低于零售价77元,也足以说明对其巨大的利润空间物价部门是清楚的。
最近媒体报道山东第一传销大案有个细节:“喜多安”的价格是青岛市物价局核准的,单瓶490元,而金华海公司给何兴奇的内部结算价格是每瓶45元,何兴奇的销售价是447元(5月4日法治周末)。447元的天价如何核定的?按照常识来理解,或许跟芦笋片如出一辙。如果没有物价部门发放暴利通行证,“喜多安”传销模式恐怕寸步难行。将两起事件联系起来看就不难发现,长期困扰社会的高价药、天价药现象,其实是政府定价部门“核”出来的。
因而,我们不应一提到高价、天价药品,就首先把矛头指向腐败,归咎于体制,归责于监管,这样很容易让体制上的弊端遮蔽定价部门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糊涂作为甚或与厂商存在某种“默契”这些实质问题。毕竟当前药品价格还是由政府指导价管控的,药品定价第一关就失守了,还谈什么监管?即使医药分开了,或者实行其他什么改革办法,定价部门第一关不把守好,怎能指望药价降下来?
事实上,不单是医药行业,其他领域也是如此,某些矛盾未必有多复杂,关键要看政府职能部门、监管部门能否切实做到尽心尽职,依照政策、法律的规定真作为、认真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