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力量的角逐对立,引发纷争不断,历史进入东周,一个突出的关键词就是——
争
最大的力量是“争位”和“争利”,自下而上,即来自下层向上面层级渴求突破的冲动,寻求更大利益和更多精神满足的冲动;同一层级水平方向的力量冲突,表现为诸侯层面的“争霸”和世族层面的“争势”。
上述状况,特别像地质构造中的运动与变化,由于力的强度和运动方向的变化,会打破过去岩层的结构,引发弯曲、褶皱和断层、断裂等现象的产生。
不同层级的岩层在应力的作用下,都可能发生向上的弯曲运动;下面的岩层会在挤压中急剧隆起,让上面的岩层产生变形、褶皱或扭曲,甚至能产生断裂,直到突破上面的岩层。
在士民以下的层级,他们争取自身利益的行动,在最底层开始释放突破制度的能量。比如放弃耕种“公田”,采取隐瞒手段开垦荒地,导致了农业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为改变这一状况,孔子所在的鲁国率先实行“初税亩”的田赋制度。即履亩而税,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此举以蔓延之势,彻底动摇了井田制。
在卿大夫和世族层面,楚国的景阳氏、项氏和屈氏三大世族势力强大,让政坛出现“弯曲”;晋国的六大家族智氏、范氏、中行氏、韩氏、赵氏、魏氏,齐国的田氏,力量更大,让晋国和齐国政治结构产生了“断裂”,上下等级颠覆,世族大夫取代了诸侯,出现了韩赵魏三国分晋和田氏代齐的“犯上”现象。
在诸侯层面,早先的诸侯国不断被兼并,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让“天子——诸侯”的等级制出现多处剧烈的弯曲,所谓天子层级,已经名存实亡,分封制面临着全面的崩溃。
依照上面的描述,可以认为在春秋战国时期,等级制的结构出现了构造性大断裂。这里面的成因当然很复杂,如果说总体上判定它是各种力量冲突的结果,基本上是一句正确的废话。对于周朝制度最初的设计者来说,把天下和土地分给王室宗族和功臣,也是基于当时现实的合理化选择,它便于通过血缘与亲情的凝聚力,实现疆域扩张、权力的快速下移并激励生产;而嫡长子世袭和礼制的规范化,用可供操作的严格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周文化之“风”,让人们在共识与自觉中形成认同,借以维系等级结构的稳定和传递。
一个受封并称臣于“共主”的诸侯自治联盟体,形成了周朝的政治制度;一种决定土地统一分配、定向使用和承担税赋的策略,形成以井田制为核心的经济制度;一项传宗接代的“法定条例”,形成了以“宗族—家庭”为核心的社会等级制度;一套完备的礼乐规范,形成了周朝意识形态特色的文化制度——自成体系的周朝社会,不仅在它的初期实现了高效率,而且在它的文化传播和影响方面,也以稳定性和延续性,收到了卓著的成效。
至于后来周室衰微,关键是在政治和经济制度出现了新的问题,其中的缘由,不是本文议论的重点。一个越来越显著的变化是,诸侯强大让天子“下课”,私田兴盛让井田瓦解。但周制度的崩溃,并不代表周文化的消亡;它对于宗族和文化的影响,却是经年不衰。只是,断裂之后的结构,出现了巨大的变数,让新的思想崛起和崭新的阶层登场成为可能和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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